珠海市202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广东-珠海市-公务员-选调-2026-行政事业编-斗门区-金湾区-中国共产党珠海市委员会组织部

珠海市202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珠海市202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招聘31人21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3 10:00-2026/9/13 18:00

为加大公务员交流力度,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激发公务员队伍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和《广东省公务员转任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以下统称公务员),含中央、省驻珠单位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

本次选调设置21个职位选调31人,具体职位详见《珠海市202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选调对象除具有《公务员转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专业素养;

(二)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人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人员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我市各区区以下机关报名人员年龄可相应放宽2岁;

(四)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职务职级。涉及领导职务和职级升降、领导职务和职级互相转任的,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报名人员职务职级高于选调职位职务职级要求的,转任时按照选调职位确定职务职级;

(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选调生基层锻炼时间未满2年,新录用镇街公务员(含选调生)在镇街机关服务未满5年,市外转任到我市各级机关(单位)人员工作未满3年;

5.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规定转任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7.对转任或交流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截至2026年9月。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3日10:00至9月13日18:00。选调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职位(本区公务员不能报考本区岗位),各单位报名邮箱见附件1。各区工作人员报名的,须征得各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须在面试前征得单位同意。报名人员须按公告要求报送相关电子材料,邮件主题按“选调-职位代码-姓名”命名。报名材料如下:1.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PDF格式,可双面打印);2.个人信息汇总表;3.学历、学位证书;4.个人自我评价材料(约800字);5.其他证明材料。


五、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核。选调单位严格按照公告及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二)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考核报名人员综合素质和思辨能力。笔试不设开考比例。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三)确定面试人选和资格复核。在笔试成绩合格的报名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选比例一般为3:1(涉及职务提拔、职级晋升的职位一般为5:1,笔试合格人员数量达不到该比例的,逐步降低比例要求,最低不低于3:1)。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选调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3:1无法开考的职位纳入调剂环节。选调单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核,入围面试人员需提供档案专审表。资格复核期间,复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补充入围面试人选。面试前1日,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数量须满足开考比例要求。

(四)面试与调剂。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半结构化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重点考查面试人员综合分析、判断决策、人际沟通、团队协作以及言语表达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1.第一轮面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比例符合开考要求的职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不得参加调剂。

2.职位调剂。调剂公告在第一轮面试结束后发布。公开选调中第一轮面试未开考的职位,通过调剂补充面试人员;第一轮面试中未录满的空缺职位不纳入调剂范围。同场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且未入围第一轮面试职位体检考察的人员可参加调剂;放弃面试资格人员、未能开考职位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调剂。参加调剂的报考者只能申请1个调剂职位,报考者需签订自愿报考调剂职位承诺书,进入调剂职位面试的,不得参加原报考职位的递补。

选调单位对报考调剂职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调剂报名时间截止后,由市委组织部按照调剂公告发布后新增报名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补充规定数量的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选比例低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职位选调人数或不予开考。

3.第二轮面试。调剂后满足开考条件的职位开展面试。

(五)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笔试、面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汇总计算总成绩,确定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考察。按照有关要求进行体检,非本市公务员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原则上在我市指定医院进行。选调单位派出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若涉及职务职级晋升,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经体检和考察,若发现选调对象存在不适宜转任、提拔晋升情形的,不予选调。

(七)人选确定、公示和手续办理。由选调单位研究确定选调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后,在人选原单位和拟任职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对反映有影响选调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递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1.体检不合格的;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3.考察不合格的;4.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5.拟选调人选放弃选调资格的。


六、其他事项

1.资格审核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或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2.各职位笔试、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人员须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项;

3.为避免影响调剂工作,笔试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统一通知;

4.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拥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

5.咨询电话:具体职位咨询请通过《职位表》中选调单位咨询电话联系;市委组织部监督电话0756-2128993。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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