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珠海市有关规定,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金湾区简介
珠海市金湾区位于广东省南部、珠海西南部,设立于2001年4月,是珠海三个行政区之一。金湾是珠海的“交通中心”,南连大西国际水道,北靠珠江三角洲腹地,是环珠江口“黄金内湾”的重要一翼,可快速融入大湾区“1小时经济圈”。金湾作为全市的“工业主阵地”,构建了以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打印设备五大产业集群,航空航天和海洋经济两大特色产业,涵盖智能家电、清洁能源、电力生产等产业的“5+2+N”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更多详情,应聘人员可登录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inwan.gov.cn)查询。
此次招聘单位为珠海市金湾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医疗机构:金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湾区三灶镇卫生院、金湾区红旗镇卫生院、金湾区南水镇卫生院、金湾区平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珠海市金湾区2026年公开招聘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人员。其中,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不包括报名首日)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报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428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
2026年9月17日9:00至2026年9月22日17:00。
3.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按照本公告要求于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本次考试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
(二)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实时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三)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10月8日9:00至2026年10月9日17: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应聘人员报名不成功。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七、考试
本次考试设定1:3开考比例,当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该岗位将不予开考或按比例核减招聘计划。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如下: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统一公布笔试成绩,应聘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二)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
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2.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集中面试
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创新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是否与岗位匹配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
面试具体安排将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在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实施考察工作。
九、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珠海市金湾区卫生健康局根据工作实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详见附件3),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
(三)新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五)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六)各招考单位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详见附件4,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和14:00-18:0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七)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