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我校实际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若干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人数
英语1名、数学1名、语文1名
招聘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2.本科或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具有3年以上教育教学经历。
4.年龄原则上不超50周岁。
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自公告发布日起至2026年8月24日
2.应聘者将报名所需资料投递邮箱:dan6752@126.com,联系人:戴老师,电话:13380886752
(二)提交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本科及以上学历证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4.个人简历
5.提交1分钟自我介绍和3分钟说课视频(内容自选)
6.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扫描件。
(三)资格审核
由学校组织审核报名资料,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四)考核(面试)
学校对入围面试者进行面试(无生授课7分钟+3分钟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组织考察。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或体检不合格的,或政审不通过的,或放弃岗位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缺名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应聘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递补。
(六)聘用
对于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经公示无误后,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
(七)其他事项
1.薪酬按坦洲镇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薪酬待遇执行。
2.聘用满一年后,在聘用期间,考核优秀者,可优先推荐为合同制教师选拔。其中语文岗位为产假代课,聘期以产假时间为准。
3.本次招聘过程中应聘者因自身应聘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4.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曾因违反师德规定受过处罚(处理)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应聘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由中山市坦洲镇林东学校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