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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招聘公告

招聘7人5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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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4起

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简称“规划院”)成立于1986年,现为中山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是中山本土唯一的国有综合性勘察设计机构。2024年,规划院通过增资扩股方式,引进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一直以来,规划院坚持“精心设计、优质高效”的质量方针,服务本土、服务社会,致力于做专做强城市空间规划、市政交通设计、建筑工程设计、测绘信息服务四大业务模块,为城市建设和发展提供专业化的优质服务。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员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报名条件

(一)基础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诚信廉洁,近三年无重大失信记录;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和身体条件。

(二)任职条件

具体任职条件与岗位职责要求,详见《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曾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曾在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8.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9.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方式责任追究处理的;

10.本人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11.根据有关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人员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邮箱接收方式,报名截止至招聘到合适人选之日止。

报考人员应聘材料需通过邮件形式发送,以姓名+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zspdwork@zspd.com)。不接受其他形式投递。应聘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2)和《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司应聘申请表》(附件3),《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公司应聘申请表》填写后请打印、签名、扫描(电子文档及扫描件均需发送,文件命名方式:报名表+姓名+应聘部门+应聘岗位);

2.个人简历(含应聘人员过往工作履历情况、从业企业规模、个人岗位职责、管理的团队规模、业务体量、业绩及经济绩效、业内社会认可度等情况,文件命名方式:简历+姓名+应聘岗位);

3.居民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

4.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内院校就读的须提供学信网学籍材料,国(境)外院校就读的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5.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证书扫描件;

6.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上述材料显示必须清晰、完整,并按要求标好序号及准确命名。(例:本科毕业证书+张三+应聘部门+应聘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应整理为一个压缩包文件后上传(压缩包命名方式:姓名+应聘部门+应聘岗位)。

应聘人员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须在收到反馈意见后按时补充,逾期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报名。

(二)资格审核

根据岗位设置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料进行审核筛选,按各岗位简历选聘情况确定并通过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进入综合考评环节人员。

(三)综合考评

面试分为初面和复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面试结果,由规划院结合工作需要确定考察对象。

(五)背景调查

1.根据人才招聘条件和岗位职责要求,对入选人员开展背景调查,出具调查报告。内容包括身份信息、教育背景、人事档案、个人征信、体检情况等。

2.考察对象未能及时提供相关信息的,可与考察对象签订《承诺书》说明情况,后续一经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书信息存在较大差异,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六)确定拟录用人选

根据背景调查情况,由规划院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并在相关网站公示。

(七)确定录用

公示无异议后发出《录用通知书》。

(八)办理入职手续

根据用人单位流程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及开展任前谈话等工作。

四、薪酬待遇

拟录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及公司相关薪酬福利制度规定执行。

五、其他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与事实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有关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因考察对象出现放弃资格、体检不合格、背景调查存在重大问题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情况,经规划院研究同意,可进行等额递补或重新启动人才引进工作。

(三)招聘工作人员将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对应聘人员信息及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760-88380263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本公告由中山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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