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43人23个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喀什大学党委研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1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喀什大学位于“一带一路”重要节点、中巴经济走廊起点、南疆城市群区域中心—喀什市,是祖国最西部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的现代化综合性大学。学校现有23个教学单位,1个教育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和工学6大学科门类;77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农学11大学科门类。现有教职工2300余人,在校生3.5万人。拥有高台、新泉、东城3个校区,占地面积4050亩,形成了“一校三区”的办学格局。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政治合格,品行端正,道德高尚,身心健康;
(三)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治学严谨,能满足岗位工作的需要;
(四)具有博士学位。优秀博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岁,优秀教授和学术骨干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岁,特殊人才和学科带头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引进对象
(一)特殊人才。国家级杰出人才,在国内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担任教授及相当职务,或承担国家科技任务、产生重要学术成果,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其他相当以上学术水平学者。
(二)学科带头人、优秀团队。具有正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在学术界或行业领域有较大影响,学术造诣高,胜任核心课程讲授工作,在所从事学科领域的研究成果突出,对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备成为领军人才的潜质。团队带头人需达到学科带头人及以上条件,具有博士学位的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相关研究能够对促进学校学科建设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