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3人9个岗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2025年下半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创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81号)要求,经自治区地质局党组研究,决定下半年第二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人,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局是根据中央和新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部署,于2023年9月15日揭牌成立,由原新疆地矿局、有色地勘局、煤田地质局合并组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由自然资源厅统一领导和管理。现有在职职工4398人,离退休职工11122人。下属事业单位20个,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8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2个,分布在10个地、州、市。主要职责是承担地质矿产开发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承担国家和新疆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战略性矿产勘查等工作;为新疆资源能源、地质环境、地质灾害防治等提供技术服务;开展地质理论、技术、方法、标准的研究和应用等工作;为推进资源绿色勘查开发利用提供技术支持;承担岩矿测试、鉴定和研究等工作。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招聘岗位年龄条件要求。例如: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12月15日(含)后出生,其他年龄阶段以此类推。
(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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