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0人13个岗位
根据自治区关于编制外聘用人员规范管理的相关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昌吉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属高等本科院校,拥有66年办学历史,前身是昌吉师范学校,1985年更名为昌吉师范专科学校,2001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12年获批教育部“特需项目”建设单位,2018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15个二级教学单位,专业覆盖工学、理学、农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管理学、艺术学九个学科门类;拥有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1个自治区重点学科、10个自治区级一流本科专业、3个自治区重点专业,10门自治区级一流本科课程;拥有1个国家级研究机构(教育部首批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11个省部级研究机构(共建天山实验室、新疆低阶煤高值化绿色利用重点实验室、新疆低空空域智能管控及安全保障技术重点实验室、新疆基础教育质量提升研究中心等)、2个地州级研究机构(准东研究院、昌吉州学前教育研究中心)及20个校级研究机构。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昌吉学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情见附件1);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12月25日(含)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要求详见附件1;
8.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9.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