淖毛湖农场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3人1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1/8 -2026/1/23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团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现面向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辖区公开招聘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第十三师淖毛湖农场辖区公开招聘各类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职工群众、退休人员,从事过人民调解或具有法律专业的各类人员、法律服务等相关工作的应聘人员优先考虑。
(二)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及以上、60周岁以下;
2.拥护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事业;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6.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或重大疾病;
(三)岗位职责
1.调解纠纷:接受纠纷当事人申请或调解委员会指派,依法调解各类民间矛盾纠纷。
2.排查预防:参与矛盾纠纷定期排查、专项排查活动,预防矛盾纠纷激化。
3.法治宣传: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
4.文书档案:做好纠纷受理登记、调解统计、文书档案管理及案例报送工作。
5.完成交办任务:自觉接受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