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充实昌吉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力量,提升公安工作效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择优聘用、统一规范的原则,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需求,长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具体岗位、人数根据报名及考试情况择优确定。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辅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满十八周岁(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30周岁以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男性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及以上。
(二)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以下人员: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人员,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和专门技能人员;
6.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优先招聘情形。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法违纪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
3.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岗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5.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该人民警察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每周一至周五10:0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昌吉市公安局特警大队院内教学楼一楼
3.咨询方式:张警官,联系电话:15699055161、18690883955
4.报名材料:
(1)填写完整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和户主页、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当地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4)曾缴纳社保(社会保险)明细;
(5)符合有先录取条件提供相关资料;
(6)填写完整的《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政审表》(附件2);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内容涵盖公安基础知识、行政能力测试;
3.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满分100分,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综合素养、应变能力、语言表达等;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测试项目:4×10米折返跑、中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立定跳远、俯卧撑(男)、仰卧起坐(女);
3.体能测试结果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
1.体检按照相关标准执行,统一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自行体检结果无效;
2.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一次复检(3日内),最终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后续资格。
(六)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需保持通讯畅通,招聘各环节通知将通过电话方式告知,因通讯不畅导致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2.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活动,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谨防诈骗;
3.本简章由昌吉市公安局负责最终解释,如遇政策调整,按最新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