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0人23个岗位
根据工作需要,阿克苏地区法检两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不具备公务员、人民警察、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此次共计划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0人,其中:法院21人、检察院29人(详见职位表)。
(二)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在法官(检察官)和法官(检察官)助理的指导下,协助开展各项法律事务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2.案件受理、审查、宣告等过程中的通知、送达、联络等事务性工作;
3.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录入,以及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保管和归档;
4.法律文书的校对、印制、收发、送达和各类工作材料的管理;
5.所在部门分配的有关工作和其他辅助性事务。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服务意识强,具有为民服务精神;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以及具有熟练操作计算机和记录的能力;
(五)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首日),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二)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五)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七)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八)在各级公务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九)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十)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聘用制书记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聘用制书记员的配偶、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原则上不得被招聘到法检院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聘用制书记员岗位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中国新疆人才网、新疆阿克苏招聘网、阿克苏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阿克苏检察分院官网(或微信公众号)、阿克苏地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
2.报名时间:3月9日19:00-3月15日23:30
3.报名人员请登录(https://xj.xnrczpw.com/nindex/?ecode=2026naks),如实填报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等,可附个人简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获奖情况等材料。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改。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缴纳报名费和考试费95元/人。费用由提供服务的第三方机构收取,报名截止前未成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还。请勿扫描其他网站或其他来源不明二维码缴费,谨防受骗。
打印准考证时间:请考生于2026年3月16日16:00-3月20日18:00期间登陆报名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笔试
1.笔试时间:3月21日10:30-12:30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笔试人员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50分,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制,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法学知识、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
报考法院书记员岗位的,还须参加计算机速录测试。考试分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维吾尔语文字两种测试方式进行,主要用计算机测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或维吾尔语文字输入速度和速记内容的准确率。考生需在报名时明确填写计算机速录语种,测试形式为听打,时长为10分钟,总字数为1000字。考前可试打2分钟。速录成绩=听打正确字数÷原文总字数×100,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公布。
4.笔试成绩在公告发布平台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按成绩的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一同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法院书记员岗位:笔试成绩40%、速录成绩15%、面试成绩45%,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50×100)×40%+速录成绩×15%+面试成绩×45%。
检察院书记员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50×100)×40%+面试成绩×60%
考生考试成绩1年内有效,如入闱体检、考察、试用期人员有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空缺或一年内因其他原因书记员岗位出现空缺,可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为1次。
(五)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统一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日内,到另行指定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填写考察表、政审表,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
(七)公示与签订劳动合同
1.对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全部合格的入围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应根据查实的内容、结果,确定是否入职。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入职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3.应聘人员无故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拟入职人员在上岗工作前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培训。
五、有关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工资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聘期内依法依规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费用,并缴纳住房公积金。聘用制书记员享有体检、年休假、探亲假等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1.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招聘规定、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或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入职手续的,解除劳动合同,由考生本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招聘过程中,考生应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内容。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政策咨询电话:0997-2611830(法院),0997-2686106(检察院);
监督电话:0997-2692813(法院),0997-2686115(检察院);
报名咨询电话:0997-2557771。
报名地址:https://xj.xnrczpw.com/nindex/?ecode=2026na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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