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5人3个岗位
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
(2026年第一批)
为进一步加强昌吉州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充实灭火救援工作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政府专职消防员)9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面向社会计划公开招聘编制外政府专职消防员95人(其中昌吉市11人、阜康市56人、呼图壁县6人、吉木萨尔县6人、昌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3人、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6人、五家渠市7人)。招聘公告将在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公众号及中国新疆人才网同步发布。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应聘人员需考察合格,无纹身;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本人、家庭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本人没有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等不良记录;
5.身体和心理健康,无心理、精神疾病(心理测试正常),无慢性传染病,对于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未如实报告的,录用后再发现将直接辞退,应聘人员需体检合格;
6.无吸毒史。
(三)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受过刑事处罚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因严重违反纪律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6.被军队除名或开除军籍的;
7.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录用后予以辞退的;
8.应聘者身体有残疾、纹身、色盲、口吃、高度近视的;
9.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10.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11.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三、岗位要求
(一)岗位人员分配明细
此次招聘95人为全州各县市统一招聘,所有人员招聘培训后,根据报考单位和调剂意愿统一分配到各用人单位。
(二)岗位设置
1.灭火救援A岗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3月10日至2008年3月9日),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能适应纪律队伍工作生活环境。
2.灭火救援B岗位: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10日至2008年3月9日),须持有A1、A2或B2驾驶证,自愿从事消防车辆驾驶和操作等工作,能适应纪律队伍工作生活环境。
3.灭火救援C岗位: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网络及常见系统运行维护、应急通讯遂行保障,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5年3月10日至2008年3月9日),自愿从事灭火救援、通信保障工作,能适应纪律队伍工作生活环境。
具体招聘信息详见《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公告、资格审查(网上初审、现场复审)、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考察、体格检查、公示录用等。招聘公告在中国新疆人才网发布(https://www.xjrc365.com)。请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认真阅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人员可自愿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方式: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https://www.xjrc365.com)进行网络报名,在系统上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报名相关材料。
2.报名时间:2026年3月9日上午10:00至2026年3月18日下午20:00。
(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实施。按照招聘公告中岗位设置要求对招聘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招聘单位需核对《编制外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退伍证、户口本(全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近三个月学信网电子验证报告等信息,并收取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用于组建考生个人档案,同时现场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发放《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考察表》,报名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范围的,审核不予通过。
资格审查地点及联系人: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编制外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点联系方式(附件4)
(三)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时间通过电话或报名系统通知,内容参照《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能和岗位适应性训练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附件3),体能测试男性项目含1000米跑(必考项目),原地跳高、立定跳远(两项任选一项),仰卧起坐、俯卧撑(两项任选一项),10米×4往返跑、100米跑(两项任选一项);体能测试女性项目含800米跑、平板支撑、仰卧起坐、跳绳四个项目;男女项目均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高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有一个单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岗位适应男性测试项目为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拖拽三项(报考灭火救援B岗位的需进行驾驶技术测试),女性测试项目为徒手登四楼一项,标准分为“优秀、良好、中等、一般”,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视为“不合格”,直接淘汰。
(四)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时间通过电话或报名系统通知,采用心理测查系统统一开展,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评判“合格”的进入下一环节;评判“不合格”的,直接淘汰。
(五)面试
面试由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采取结构化面试进行,面试时间通过电话或报名系统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须按照通知时间到指定候考地点集合。面试期间,对面试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面试考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予招聘。
(六)考察
考察按照征兵考察要求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论为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七)体检
体格检查由招聘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时间通过电话或报名系统通知,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体检当日统一向考生分发《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编制外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体格检查表》,应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的,经招聘单位研究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体格检查、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公示
总成绩(总分120分)=体能测试成绩(总分40分)+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40分)+面试成绩(总分100分)×40%,计算总成绩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岗位按照招聘计划130%的数量分别确定录取和(待补录)人员名单,并通过中国新疆人才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招聘结果的,取消入职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录用人员。
(九)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并依法依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特别提示
此次招聘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应聘考核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新录用政府专职消防员由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组织不少于3个月的封闭式入职教育培训。培训合格后,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探亲休假、日常调休按照《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全州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轮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保持电话畅通,注意接听接收电话和报名系统通知,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职业发展和保障
政府专职消防员签订合同后按照确定的岗位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相关县市(园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属地标准为政府专职消防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每年组织职业健康检查。
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满一年的办理《政府专职消防员证》,持证件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保障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优待政策办法》,在全疆范围内享受公共交通出行、参观、游览、就医等优待。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编制外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计划表
附件2:编制外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编制外政府专职消防员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附件4: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编制外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报名点联系方式
昌吉州消防救援支队
2026年3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