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实验室2026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新疆-乌鲁木齐市-事业单位-2026-行政事业编-有编制-天山实验室

天山实验室2026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天山实验室2026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招聘9人3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23 -2026/12/31 19:3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有关规定,经天山实验室研究,决定公开引进第二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验室简介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能源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快建设全国能源资源战略保障基地的部署要求,围绕推动建设新疆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和实现“双碳”目标,一座承载新疆能源战略使命的科技创新高地——天山实验室,于2024年12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关心下批复建设。实验室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依托新疆工程学院、新疆大学、昌吉学院、石河子大学与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强强联合组建而成。实验室立足于新疆得天独厚的煤炭资源禀赋、区位优势和产业布局,充分发挥欧亚黄金通道和向西开放桥头堡的独特作用,紧紧围绕服务国家能源安全战略定位与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旨在破解煤炭产业发展的“卡脖子”难题。实验室聚焦超大型露天与井工煤矿智能开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与转化、煤矿水资源保护与生态修复、煤层气资源勘探与高效开发、煤炭与可再生能源融合五大方向,系统开展高水平科研攻关与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和国际合作交流,全面推动煤炭-煤电-煤化工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二、引进范围及岗位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天山实验室2026年第二批高层次人才需求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执)业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7.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计划表》(附件1),在科研创新方面特别优秀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8.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学科目录可参考《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2)。

9.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

(1)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7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4)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5)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人员;

(7)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10.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见附件1)。


三、引进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19:30。根据招聘进展情况,动态调整需求计划表,请应聘者及时关注实验室官网。

2.报名程序:有意向者按照要求提交《天山实验室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3)等材料,文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专业名称”发送至邮箱tianshanlaboratory@163.com,报名材料按以下要求标序排列:

(1)天山实验室2026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可编辑件(DOC格式)和扫描件(PDF格式)各一份。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

(3)本人的本科、硕士及博士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还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格式)。

(4)发表文章(含封面、目录、正文、封底)、文章检索证明(PDF格式)。

(5)主持或参与课题立项书或结题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按国家级和省级标注清楚)。

(6)发明专利证书扫描件(PDF格式)。

(7)获奖或获得资格证书扫描件(PDF格式)。

(8)国外毕业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扫描件(PDF格式)。

(9)未来3至5年科研规划(DOC格式)。

(10)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备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扫描件、原件及复印件。

3.按照自治区关于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二)资格审查

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1.考核以团队面试方式进行。对应聘者的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团队适配及综合素养等方面进行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2.心理测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体检

对考核合格者,按照考核成绩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人数及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申请复检,由天山实验室另行指定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实验室将按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六)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天山实验室将在实验室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由实验室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七)聘用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与天山实验室签订聘用合同,凡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一)薪酬待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保障享受有竞争力的薪酬、六险二金、带薪年假和年度体检等待遇。科研能力突出,在本专业领域取得优秀成果或突出业绩的学术骨干及以上层次人才、英才团队可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待遇薪酬。工作地点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二)项目申报。支持申报自治区重点人才项目,可给予高额一次性生活补助。支持申请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等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获得相应的科研经费。

(三)职称评审。已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经专业能力评估,符合自治区相关政策规定的,聘任现有职称。博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四)住房保障。提供人才公寓,配备基础生活设施,可实现“拎包入住”。

(五)其他福利待遇。实验室为引进人才制定完善的职业发展路径,在科研时间保障、办公室(实验室)配备、匹配团队方面予以全方位考虑,帮助协调解决学龄前及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园、入学。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规定的按照有关要求给予处理或处分。

(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991-7999983。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xinjiang.gov.cn)、中国新疆人才网(www.xjrc365.com)、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www.xjrsks.com.cn)、天山实验室官网(https://www.tsl.ac.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各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可进行调剂补录。调剂补录一般从报考相同岗位入围考核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并对调剂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如岗位出现无人报考或无人员入围的情形,该岗位可用于其他岗位人员招聘。

(二)应聘人员应确保报通讯工具畅通,自负因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实验室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91-7797785(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10:00-13:30,16:00-19:30)。

职位表.xls
新疆粉笔
新疆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