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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

招聘29人18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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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07/29-2026/08/12 23:59

一、公司简介

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创建于1952年,前身为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系国内较早成立的大型建筑设计院之一。公司于2021年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全国第三批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单位。作为省内专业门类齐全、资质等级领先的大型综合勘察设计咨询企业,公司拥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国土空间规划甲级,建筑、市政等多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多项工程监理甲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勘察、设计甲级资质,以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工程咨询甲级资信、工程造价AAA级信用评价等全链条高等级资质。历经七十余载深耕积淀,公司构建起以勘察设计为核心,上下游业务协同延伸、多元业态布局、业务架构完善、专业特色突出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一体化业务体系。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各岗位具体需求、任职资格、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人才引进各岗位的具体需求、任职资格、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人才引进计划表》(附件2)。


三、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招聘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职称、职业资格等全部任职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岗位年龄、工作年限、任职年限、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时间等计算截止至2026年8月11日(报名截止日);年龄核算标准:35周岁及以下岗位,报考人员须为1990年8月12日(含)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岗位,报考人员须为1985年8月12日(含)后出生。

(二)基本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

2.认同公司文化,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意识,能够自觉履行企业员工的义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及不良信用记录。

3.身心健康,事业心、进取心强,创新意识与学习能力较强,拥有良好的逻辑分析、语言表达及文字综合能力。

4.所学专业及学历符合岗位要求。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为考生最高学历所获对应学位及所学专业。以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报考的,须具有单独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专业领域与教育部专业目录不一致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复核后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如主要课程或研究方向与国内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的对比材料(原件非中文的,须附上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开具的专业一致性证明等。

5.满足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本次招聘所有条件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8月12日(报名截止日)。年龄计算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计算依据。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勤工俭学、见习等经历或经验,均不视为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或工作经验。

(三)不得报考情形

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受理报名:

1.政治立场不坚定,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无法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且情节严重,或有吸毒史的;

3.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在机关事业单位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纪律被勒令辞退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在国家各级各类招考或企业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被招聘主管单位取消录、聘用资格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国家定向招录培养人员、与国家签订服务协议且未满服务期限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10.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组织方式与公告发布渠道

(一)招聘实施流程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公示、体检、组织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官方信息发布渠道

本次招聘全部官方信息、通知、成绩公示统一通过“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招聘实施细则

(一)线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9日至2026年8月12日23:59,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

2.报名方式

(1)报名渠道:统一采用指定邮箱线上投递,应聘人员将全套报名资料发送至招聘专用邮箱:HR@gadri.cn。邮件标题固定格式: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应聘类别+应聘岗位。如:XXX+XX大学+XX专业+应聘XXX类别+应聘XXX岗位。邮件附件为压缩包格式,压缩包及包内所有文件均以“本人姓名+应聘类别及岗位+文件资料名称”命名。格式不符合相关要求,视为报名不成功,公司招聘工作组有权不予受理。

(2)信息填报要求: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个人相关资料,应聘人员提交报名资料后即视为完成报名,所填信息及提交材料不得再行更改。因填报信息有误、上传资料不清晰不完整等个人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3)材料管理:本次招聘收取的投递材料仅用于本次招聘工作使用,公司对提交的材料严格保密,招聘结束后统一销毁。

(4)报考限制: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部分存在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学历要求不同的岗位,公司可根据招聘情况统一开展岗位调剂;岗位调剂须事先征得应聘人员书面同意,应聘人员不同意调剂的,不予进行跨岗位调整。

3.报名须提交全套电子版扫描材料

(1)《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应聘登记表》(附件3)word电子版及本人签字的PDF扫描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国徽面及人像面;

(3)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2026年应届毕业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上传在有效期内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留学回国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核)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如主要课程或研究方向与国内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的对比材料(原件非中文的,须附上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国内普通高等学校开具的专业一致性证明等;

(4)近期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

(5)相关工作经历(经验)或实习经历的证明材料。工作经历(经验)或实习经历可累计计算。多段经历(经验)合并计算时须提供每段经历(经验)的完整证明材料,且每段经历(经验)均须符合岗位要求。证明材料须体现个人信息、工作岗位(内容)、工作起止时间等要素,须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6)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包括中共正式党员及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须明确为中共正式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须加盖党组织公章,落款日期须在2026年8月12日(报名截止之日)前。

(7)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单等。岗位要求为“通过考试”的,提供相应证书或考试成绩单(成绩须达到该项考试合格分数线);岗位要求为“持有证书”的,须提供相应证书。资格证书或考试成绩的取得(或通过)时间须在2026年8月12日(报名截止之日)之前。

(8)本人手写签名的《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扫描件(附件4)。

(9)本人手写签名的《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应聘人员亲属关系调查表》扫描件(附件5)。

(10)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电子文档及扫描件(按照报考岗位要求提供)。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一律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报名截止后,招聘工作组按照公布的岗位要求和报名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初步审查、简历筛选,根据需要可要求应聘人员补充相关证明材料,不提供材料者,视为放弃本次招聘机会,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本次常规公开招聘按照满足资格条件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进行,达不到3:1比例的,经公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相关调整结果将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

(二)综合测评

1.测评分类设置

(1)公开招聘岗位(含生产技术类、行政职能类):采用“笔试+综合面试”的测评方式;

(2)人才引进类岗位:采用“初面+综合面试”的测评方式。

2.笔试安排:实行闭卷考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能力及综合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面试安排:面试环节将结合应聘人员投递岗位,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专业水平等方面内容。

(1)人才引进岗初面:根据人才引进类岗位资格初审情况,组织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开展初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将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应聘人员。初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进入后续环节。

(2)综合面试:根据各类应聘人员笔试或初步面试分数高低择优确定进入综合面试的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下一环节,未参与笔试、初步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与公示

1.生产技术岗、行政职能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60%,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者,按综合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综合面试成绩仍相同者进行增加一轮面试,在加面人员中以加面分数高低排名。

2.人才引进类岗位:综合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者,按初步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名,初步面试成绩仍相同者进行增加一轮面试,在加面人员中以加面分数高低排名。

3.各招聘岗位具体的笔试、面试时间、面试方式和相关安排等通过电话、或邮件等形式通知,请注意查收。因应聘人员通信不畅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全部岗位综合成绩统一在公司官方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体检与组织考察(背景调查)

按照各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考察(背景调查)人选。

1.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组织考察(背景调查)

考察将统筹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健康、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对个别不具备考察条件的考察对象,则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背景调查。

体检、考察(背景调查)环节中出现不合格情形的或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依次递补。若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则取消相应招聘岗位。同一岗位最多递补1次;若递补人员仍不合格或放弃应聘的,不再继续递补,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五)公示和通知录用

1.公示流程

根据总成绩、体检及考察(背景调查)结果,公司党委研究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收到有效举报线索且查实存在影响录用问题的,不予录用;线索暂无法核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公司统一办理入职手续;2026届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未按规定时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公司按劳动用工管理有关规定和程序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聘。

3.待遇

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办法对聘用人员确定待遇。如遇政策变化需调整有关待遇,以变化后的政策为准。


六、纪律要求与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对个人提交的应聘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故意隐瞒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聘用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害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二)为保证及时收到考试相关信息、通知,应聘人员应保持通信畅通,及时关注相关通知。未入围者不另行通知。

(三)凡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领导人员、招聘工作相关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人事、财务、纪检、监督检查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具体负责组织招聘工作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应聘人员因此引发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与招聘方无关,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五)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公司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851-8557156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监督举报电话:0851-8413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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