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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告

招聘10人10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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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7 -2026/9/13

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2021年5月集团正式设立登记,明确“产业融合、联动增效”的发展理念,开展市政道路环卫应急抢险、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新建、改扩建、维修养护、清雪保洁、照明亮化、城市废弃物清运处置、再生资源利用等业务。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满足集团发展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三、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发布在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公众号。

(二)线上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9月7日起至2026年9月13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13日24:00)。

3.报名方式:应聘者将报名所需材料投入以下指定电子邮箱:zrb82023@163.com。

4.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若重复投递报名材料视为无效报名。

5.报名所需材料:

(1)《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签字扫描件),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个人承诺书》;

(3)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扫描件;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

(5)职称证、资格证扫描件;

(6)无犯罪记录证明。

报名考生须将以上材料扫描件按顺序整理汇总,压缩包以“报考岗位-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

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或者不完整的,视为审查不通过。

(三)资格审查报名截止后,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通过初审人员会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进入下一环节。通过初审人员不满足3人的岗位,经报请招聘领导小组审议后,决定是否继续开展下一个环节。

(四)笔试

1.笔试的具体内容及形式以通知为准。

2.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成绩排名,按照该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1:3比例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1.面试的具体内容及形式以通知为准;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背景调查

背景调查拟录用人员按要求进入背景调查,背景调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未通过背景调查的按照总排列名次高低顺序递补人选;

(八)公示

按照集团公司党委会决定,对拟聘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在执行党纪政纪和廉政方面有问题或有群众举报的,在集团公司纪委尚未调查核实前,应暂缓考虑聘用);

(九)聘用

在体检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


五、不予录用的情形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

(二)曾在业界有不良记录的;

(三)参加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其他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七)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凡有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和企业相关管理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八)录用通知下发后,拟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

(九)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报考者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十)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不得录用的情形。上述情况如有瞒报谎报者,一经查实,环卫集团有权无条件取消录用资格,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十一)现役军人;

(十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

(十三)不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的。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避免受骗。

(二)本次招聘将通过短信、微信或电话通知各环节安排,请应聘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关注信息或电话提示。在招聘过程中,如因个人信息不正确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取得有效联系的,视为应聘者放弃本次应聘。

(三)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告。

(四)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视为放弃。


七、联系电话咨询电话

联系人: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组织部)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991-7817970

联系人: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监督电话:0991-7817953


八、其他

本公告发布的招聘人数为本次招聘的上限人数,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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