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州直公益性岗位招聘通告-青海-海北藏族自治州-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海北州州直机关事业单位

海北州州直公益性岗位招聘通告

海北州州直公益性岗位招聘通告

招聘若干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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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6起

根据《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青政办〔2018〕73号)相关规定,结合海北州州直公益性岗位开发需求,现将近期公益性岗位拟招聘事宜通告如下:


一、拟招聘岗位

州直机关事业单位后勤服务、驾驶员、办公辅助等岗位。


二、招聘对象

应聘人员为海北州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男16-55周岁、女16-50周岁以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2.距退休不足5年的登记失业人员(男50周岁-55周岁、女45-50周岁以内);3.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成员;4.有劳动能力并进行了失业登记的残疾人;5.登记失业的失地农户和生态移民户家庭成员。


三、招聘程序

(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且有意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向就业服务部门提出申请。

(二)审查推荐。就业服务部门按要求开展资格审查、拟用公示、按需推荐等工作,并会同用人单位在初步确定拟推荐人选后,及时通过用人单位和人社部门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推荐给用人单位。对提出异议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应认真核查,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处理。

(三)签订合同。用人单位应在录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一个月内,依法与其书面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须按《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列清条款。

(四)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用工协议,劳务协议后,用人单位须到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就业登记手续。

(五)建立台账。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台账,相关信息及时录入“青海e就业”信息系统,并进行实名制动态管理。


四、报名所需资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复印正反面);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需复印户口簿所有页);

3.应持有《就业创业证》(含“青海人社通”手机APP申领的电子版)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4.海北州州直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及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其他证明材料:按报名条件需提供本人《残疾证》、本人及家庭成员《低保证》、高校毕业生《毕业证》、社区出具的《零就业家庭认定表》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五、补贴待遇

岗位补贴按现行政策标准执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落实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岗位要求、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保护、福利待遇等政策,落实参加养老、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的规定,确保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具有健康工作环境,依法维护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从业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初次安置在公益性岗位时,距规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工作期限可延长至退休。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服务到期离岗后,仍然就业困难且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可重新按程序进行招聘安置,重新招聘安置后工作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含双休日)

2.报名地点:海北州就业服务局一楼人力资源与信息统计科(海北州海晏县西海镇海晏路15号)现场报名,咨询电话:0970-864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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