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基层服务效能,根据《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青政办〔2018〕73号)和《关于同意开发3名公益性岗位的通知》(民就〔2026〕129号)文件相关规定,结合乡政府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3名,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具体工作岗位为:后勤服务2名、村级劳动保障协理1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低保户家庭成员;
3.建档立卡脱贫户;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工作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协作精神,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
3.后勤服务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村级劳动保障协理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3.本人名下有营业执照或缴纳养老社会保险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公开招聘公告在民和县新民乡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发布。
2.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24日—8月30日(8:30-12:00;14:30-18:00),逾期不受理。
(3)报名地点:民和县新民乡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办。
(4)报名材料:
《民和县新民乡人民政府2026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第1页及本人户籍信息页);
必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核
由领导小组对报名者的所有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招聘过程中对提供虚假材料、作弊、不正当竞争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报名资格。
4.面试
由新民乡政府组织人员进行面试,未达到招聘报名人数的,统筹按照1:3比例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用,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通信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5.公示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在新民乡人民政府公众号公布,并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
6.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公益性岗位聘用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服务期限不超过三年,服务期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计算,具体岗位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及相关规定安排。
7.岗位工资及待遇
招聘人员纳入民和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范围之内,每月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2080元。招聘人员按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四、注意事项
1.相关未尽事宜由民和县新民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咨询电话:0972-8581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