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就业工作部署,全力保障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营造公益性岗位“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根据《关于印发青海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政办[2018]73号)、《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青财社[2025]186号)和《关于印发<海东市零工市场、零工驿站及基层公共就业服务站点建设标准>的通知》(东公就办[2025]4号)文件要求,结合民和县各用工单位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人数、程序、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此次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共8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程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推荐、用人考核、公示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具有民和县户籍或居住证,在规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及以上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的下列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低保家庭成员;
3.残疾人;
4.大龄失业人员(距退休不足5年的失业登记人员);
5.脱贫人口;
6.在人社部门办理失业登记1年以上人员;
报名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2.申请人《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相关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4日至9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址:民和县政务中心1楼东侧就业窗口
(三)咨询电话:0972-8516217杨老师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