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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招聘89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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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10 09:00-2026/9/14 20:00
缴费时间
2026/9/10 09:00-2026/9/15 20:00
笔试时间
2026/9/19

根据《青海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现将2026年青海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不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通过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


02


招聘聘用制书记员人数、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89名。

(二)招聘范围


本次招聘面向本省生源、本省高等院校毕业生或具有本省户籍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9月10日至2008年9月9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6.具有法学类、文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依据法律法规终身不得从事法律职业的;


6.现为青海省各级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的;


7.其他不宜担任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03


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速录技能测试、择岗和初步确定聘用人员、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09:00至2026年9月14日20:00。


缴费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09:00至2026年9月15日20:00(考试服务费每人200元)。


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9:00至2026年9月15日12:00。


报考人员需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考生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需用电脑端进入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https://rcfzjt.pzhl.net/index.php)找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点击进入,按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地区法院(详见附件2)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照片底色为红色、白色或蓝色);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正反两面);户口本/居住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学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上传);《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报考年龄、工作经历、学历、学位等各类事项要求的时间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工作第一日。达不到条件要求的不予报名。请考生随时查看报名结果,审核通过后可进行缴费,未缴费人员视为报名未成功。


(二)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主要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笔试分值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保留小数点后2位)。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暂定2026年9月19日,笔试地点在西宁市主城区,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准考证下载打印:报考人员登录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


4.考生必须持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候考。材料不全、证件与本人不符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5.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青越人才招考服务中心、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3天。


(三)现场资格复审


1.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以笔试成绩排名为依据,按照岗位需求1:3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若招聘岗位笔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遇资格复审不合格时,空缺岗位按笔试成绩排名递补一次。


2.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地点在西宁市主城区,具体时间将以公告形式在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青越人才招考服务中心、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3.资格复审内容:招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资格复审审查表进行资格复审。


(四)速录技能测试


1.速录技能测试方式:速录技能测试采取上机操作方式进行,按照考试系统提供的一段汉语文字,考生以最快速度准确录入汉语,速录技能测试分值为100分,占总成绩的20%(保留小数点后2位)。


2.速录技能测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3.准考证下载打印:报考人员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4.速录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测试地点在西宁市主城区,具体时间将以公告形式在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青越人才招考服务中心、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5.考生必须在准考证规定的地点和时间,持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考试地点候考。材料不全、证件与本人不符的考生取消速录技能测试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速录技能测试的,视作放弃。


(五)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8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占20%的比例确定,保留小数点后2位。单科缺考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总成绩=笔试成绩×80%+速录技能测试成绩×20%。


考试总成绩以公告形式在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青越人才招考服务中心、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3天。


(六)公开择岗和初步确定招聘人员


报考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报考所在地区两级法院招聘职位内依次自主择岗。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择岗,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再以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择岗。每名考生只能选定一个岗位,前者放弃的,依次递补,直至录用岗位全部选择完毕,且现场确定后不得修改。择岗后列为拟聘用人员,未通过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环节的取消招聘资格。


为确保择岗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开展,职位选定现场采取全封闭管理,由省高级法院或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关现场监督,全程录音录像,现场选定、现场宣布并签字确认。


考生注意:择岗时不得选择招聘后即构成公务回避情形的岗位。


(七)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前往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初次体检确认不合格的,经本人申请,可到指定医院复查一次。体检环节,需参加全部项目,如不能参加,请勿报名。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2.参加体检的考生应当遵守承检医疗机构体检纪律规定,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或存在干扰体检秩序、通过手术或者药物等影响初检结果、冒名体检、借用他人体液标本、故意隐瞒病史等情形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对于进入体检程序的怀孕考生,在体检时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的检查,也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考察可继续进行,如果考察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聘用。如果考察中没有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暂缓聘用,待考生孕期结束后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完成体检,并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4.考察:通过体检人员须由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社区、派出所填写《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政治考察表》并加盖公章,对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笔试、资格复审、速录技能测试、择岗、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青越人才招考服务中心、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签订合同。公示期满后,由所属法院统一组织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合同期限为5年)。


3.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一周内)不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和录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递补


参加考试但未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考生列入递补库。递补库有效期至下次招聘公告发布后自动失效。其间省高级法院(西宁铁路运输法院)、各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出现聘用制书记员空缺的,由省高级法院和各市州中级法院在本地区递补库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经体检、考察后依次递补。


04


薪资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待遇、职业保障等按照《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的通知》(青财政法字〔2020〕15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聘用制书记员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享有带薪休假、健康体检、工会福利等权利。


05


需说明的事项


(一)答题要求


本次招聘,笔试、速录技能测试环节考生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现代汉语)文字进行答题,否则不计成绩。


(二)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凡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比例1:1的岗位,笔试成绩未达到设定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资格。


(三)总成绩并列的处理


在笔试、速录技能测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按照速录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环节人选。


(四)专业和学历。本《公告》中所称招聘职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学位证书和所学的辅修专业不视为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考录职位的专业名称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设置并审核,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考生,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考生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范围内的,由招聘单位综合研判后决定。


(五)其他相关事项


1.考生请认真、仔细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在认可上述公告所有招聘条件、考试要求后,采取自愿原则报名缴费,一经报名及缴费成功,概不退费。


2.请考生认真阅读报考事项并保持报名时预留的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如出现报考失误、与其他考试时间冲突、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不在服务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通知考务事宜时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即取消本次考试录用资格。


4.对违反下列招聘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中参与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违反本次考试其他情形的。


5.所有与考试相关信息均在青越人才发展集团网上报名系统、青越人才招考服务中心、青海直聘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重要声明: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前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本次考试的培训、网站媒体、出版物等宣传另行收费的,或以相关部门名义许诺“内部指标”“考试包过”等情况,均与本次招考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


如发现有机构或个人以本次招聘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或欺诈行为,请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06


联系方式


(一)报名单位地址及电话


报名单位:青越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富兴路2号能源大厦北门9楼(青越集团人才招考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971-63371530971-6361278


网上技术支持电话:18997192300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7:30


(二)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地址: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59号


电话:0971-616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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