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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招聘临时协议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辽宁省人民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招聘临时协议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招聘18人6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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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1/3 09:00-2026/11/5 16:00

为满足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人员需求,辽宁省人民医院现面向社会拟招聘18名临时协议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辽宁省人民医院2026年面向社会招聘临时协议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第二批)》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省人民医院官网(www.lnph.com)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11月3日9:00-2026年11月5日16:00(以电子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作废)。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考生请将《辽宁省人民医院2026年临时协议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及其他岗位要求证书扫描件等打包压缩后发送到24016568@163.com,邮件命名方式:报考岗位+姓名。

(三)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步进行。我院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考生进行网上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体现对应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考核。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如参加面试人员所报考职位不能形成竞争的(即该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考计划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或者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录用。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根据应聘人员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人员名单在医院官方网站(www.lnph.com)发布。体检合格者将进入考察环节,体检项目有不达标的可安排一次复检,复检仍不达标的,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考察

我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结果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辽宁省人民医院官网(www.lnph.com)公布,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录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事项

1.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2.在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3.招聘期间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4.入职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务协议,协议期为一年,期满后根据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或医院临时、特定性劳务工作已结束,协议期满后可不予续签。

5.临时协议人员薪资待遇根据人员实际情况、具体岗位安排一人一议(固定薪酬岗位除外),工作期间享受社会保险、带薪休假及其他法定假期,其他具体事宜以劳务协议约定为准。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由辽宁省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24-24016568

纪律监督电话:024-24016553、024-24016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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