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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连市中山区委党校公开选聘专职教师公告

中共大连市中山区委党校公开选聘专职教师公告

招聘21人2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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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24 -2026/9/2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全面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信念坚、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师资队伍,依据《关于印发大连市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和行政机关补充工勤技能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20〕130号)要求,现公开选聘专职教师。


一、选聘范围

大连市行政区域外党校系统中,现聘为专业技术岗位的事业编制专职教师,且符合选聘岗位要求条件的。


二、选聘岗位

专职教师3名,具体岗位信息详见《中共大连市中山区委党校公开选聘专职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爱党校(行政学校)事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党性修养,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调查研究,勇于理论创新,坚持教研与实践相贯通,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与决策咨询能力。

4.学风严谨,品德高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遵规守纪。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录用体检标准。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相关要求,不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

7.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和其它条件(附件1)。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4日。


四、选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发布公告

本次选聘信息通过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dlzs.gov.cn)及“中共中山区委党校”微信公众号发布。

2.报名时间

2026年8月24日—2026年9月23日

3.报名要求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选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上传材料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如有缺项、漏项等,将影响网上资格审查,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4.报名材料

(1)《中共大连市中山区委党校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中共大连市中山区委党校公开选聘信息汇总表》(附件3);

(3)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4)本科、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台及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学信网认证件(学信网学历证书认证件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认证件指“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所在党组织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

(6)相关专业教学科研咨政经历佐证材料(包括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或其它能体现教学科研咨政经历的证明);

(7)相关专业教学科研咨政成果佐证材料(包括教学比赛获奖证书、课题结项证书或其它能体现教学科研咨政成果的证明)及荣誉证书;

(8)相关专业初级或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9)进入事业单位相关材料(公开招聘登记表、招聘公告、拟聘人员成绩公示、聘用通知等);

(10)历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审核表;

(11)聘用合同书;

(12)最近一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

(13)近3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14)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加盖单位公章);

(15)获得其它荣誉相关证明材料。

5.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dlzsqwdxzh@163.com。材料(1)提交电子版及本人签名扫描件;材料(2)提交电子版;材料(3)—(15)提交原件扫描件。所有材料按顺序放入一个文件夹,压缩后上传至指定邮箱。压缩包命名为“姓名+中共大连市中山区委党校专职教师”,邮件主题为“姓名+专职教师报名材料”。材料一经提交不可更改。

(二)确定人选

1.资格初审

根据报名材料,对照相应选聘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阶段。审核结果我校以电话形式反馈至报名者本人,报名人员接到通知后,不可再改报其它岗位。如选聘岗位出现空缺,我校可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在充分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进行调剂。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选聘资格。

2.现场资格复审

拟入围面试人选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者,视为放弃选聘资格。

3.面试

采用试讲+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报名人员从事报名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素养、专业知识技能与职业精神等。面试内容包括:个人陈述(介绍报名动机、来校后的工作设想、学科优势和主要成果等);课程试讲(重点考核教学实践能力);专业答辩(围绕专业理论、专业素养等回答考官提问)。

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三)征求意见

征求调出单位意见。调出单位同意调出,选聘工作方可进行后续环节。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选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因报名人员放弃选聘资格,或在后续考察、体检环节未通过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在指定的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报名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报名单位提出。复检应在报名人员提出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行为的工作人员,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体检合格后,考察组对拟考察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通过谈话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考察报名人员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认定情况、选聘适用情形及岗位匹配度等。

(五)公示及完备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共中山区委党校”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报人社部门完备用人手续,如因其它原因造成聘用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选聘,本人身份证是参加面试的唯一凭证。请确保报名表中填报的身份证信息准确无误。

(二)报名人员随时关注公告中的相关网站,及时了解发布的信息,确保选聘全程通讯畅通。

(三)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其它问题,可于工作日拨打咨询电话:0411—82671245;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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