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沈阳洪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6年沈阳洪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5人5个岗位

报名时间
2026/6/5 -2026/6/14 16:00

用人企业

岗位名称

需求人数

辽宁洪信达发展有限公司

投资融资部总监

1

财务部部长

1

资产管理部部长

1

辽宁洪启人力资源服务

有限公司

综合运营部部长

1

综合运营部专员

1


(一)基本任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沟通谈判、团队协作及语言表达能力;


4.勤奋敬业,工作效率高、执行能力强;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任职资格条件


详见《2026年沈阳洪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公开招聘计划信息表》(附件1)。


(三)以下条件不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或者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或者正在党纪、政务处分期限内的,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与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解决的;


3.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


6.法律和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有不符合岗位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7.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发布渠道为沈阳市国资委网站、于洪区人民政府网站,其他渠道均为转载。


(二)网络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6月14日16:00。


2.报名要求:


登录报名系统(https://hgzp.zhiye.com/),按系统提示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和上传报名资料。如因报名资料不完整影响后续环节或因个人操作不当未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成功报名的,后果均由报名人员承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重复报名,如重复报名,以最先投递报名的岗位为准。


附件材料包括:


(1)《沈阳洪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属企业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个人承诺书》(附件3);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任职文件、劳动合同等)、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查询后自行下载)等;


(3)近期免冠2寸证件照(格式为JPEG、JPG、PNG均可,大小不超过2MB,要求图像清晰)。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要求及任职资格等,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主要对报名人员任职资格、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后,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原则不低于3:1,若达不到比例要求,由公司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延长整体报名时间。


对符合条件者,将通知其提供报名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有不符合岗位报名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律取消报名或录用资格。


(四)


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投融资、财务、综合运营岗位笔试科目为岗位专业知识,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笔试,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根据成绩排名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末位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现场打分,面试结果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面试候选人成绩低于70分,不得列为录用人选;若全体面试候选人成绩低于70分,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工作,择期重新组织选聘。


面试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确定拟录用人选


面试结束后,由沈阳洪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组织确定拟录用人选。


(六)考察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由用人单位对拟录用人选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必要的背景调查)。主要核实考察人选身份信息、户籍信息、学历信息、个人涉诉记录、法院失信被执行记录、金融监管机构处罚信息等。


(七)


体检在指定机构进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确定录用人员及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录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录用


公示结束后,如无反映意见或反映意见经调查核实证明不属实、不影响使用的,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一)招聘相关信息通知。请保持通信工具畅通,如因报名人员通信不畅而引起的相关问题,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未获得面试资格的应聘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视为自动放弃应聘的情形。在招聘期间,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相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自负。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报名人员劳动关系处理。报名人员一旦被录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组织机构。沈阳洪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开招聘工作依法依规有序进行。


(七)招聘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7824955525 1301939235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6:00


(八)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沈阳洪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九)监督举报电话:024-82179721




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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