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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农商银行总行信息科技部员工岗位社会招聘公告

辽宁农商银行总行信息科技部员工岗位社会招聘公告

招聘10人3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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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20 -2026/11/10

辽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农商银行”)于2023年9月27日正式成立,是全国首例以全省统一法人模式组建成立的农村商业银行,也是继农村商业联合银行改革模式后的又一创新。其前身可追溯至1952年“东北第一家农信社”——凤城市刘家河信用社,至今已有70余年历史。辽宁农商银行以“惠农助商富民兴辽”为使命,坚持“政治建行、人才兴行、科技强行”等治行理念,以“四个银行”战略定位引领发展,以“五大工程”筑牢根基,坚守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城乡居民、服务中小微企业主责主业,深耕县域、服务“三农”,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当好农村金融主力军。辽宁农商银行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辽宁“十五五”规划关于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等部署,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以“农商之为”推动区域经济全面振兴。


加入我们,你将站上农村金融改革的前沿平台,在专业领域获得更广阔的施展空间。辽宁农商银行诚邀具有专业能力和实干精神的优秀人才,与我们一同深耕县域、服务“三农”,在辽宁全面振兴的征程中施展才干、共创未来!


一、招聘岗位

根据我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采用社会招聘方式,面向辽宁农商系统外招聘总行信息科技部员工10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较高;

2.系统性思维及逻辑条理性好,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执行力强;

3.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职业道德和优良作风;

4.认同辽宁农商银行发展战略和企业文化,愿意在辽宁农商银行长期发展;

5.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培养潜力,熟悉目标岗位所需的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6.学历、年龄及工作经验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监管机构关于银行业从业人员的有关要求,以及辽宁农村商业银行亲属回避相关规定。

(二)限制条件

1.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曾受拘留或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处于诫勉、组织处理和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未解除的;

3.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在各级各类招聘中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记录的;

5.个人征信近一年内有重大不良记录的;

6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的;

7.其他不适合参与招聘的情形。

(三)岗位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辽宁农商银行总行信息科技部员工岗位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核、线上测评、面试、背景调查、体检、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告报名

1.发布公告。招聘公告在辽宁农商银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及授权第三方招聘机构网站发布。

2.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0日—11月10日。

3.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形式,不接受线下方式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岗位。登录网址为:https://xyz.51job.com/consumer/m/home/index?ctmid=9634772,请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核

简历初审通过后,报名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要对本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取消报名资格;应聘成功后发现与事实不符者,即取消应聘资格,解除劳动合同。

(三)组织选拔

主要采取线上测评及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四)背调体检及公示

委托第三方招聘服务机构对人选采取适当方式进行背景调查,并组织体检,背景调查、体检及公示无问题后可办理入职手续。

(五)办理录用

录用通知发放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未经沟通,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其他规定

1.需确保所填报个人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填报信息如与事实不符的,我单位有权取消考试和录用资格。对应聘人员信息我单位将予以严格保密。

2.有关时间的计算均按报名截止之日掌握,并以档案记载的时间为准。

3.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件原件在报名后退还本人,报名表及证件复印件恕不退还。招聘过程中将通过短信、邮件或电话通知各环节事宜,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并关注短信、邮件或电话提示。对未能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如因个人信息不准确或通讯不畅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相关招聘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书籍,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个人开办考试辅导培训,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因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应聘人员一经录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6.辽宁农商银行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取消或终止招聘工作。

7.辽宁农商银行党委对本次招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五、咨询电话

024-31194649-6012

024-31193447-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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