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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朝阳市消防救援局第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6年朝阳市消防救援局第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公告

招聘284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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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9/4 -2026/9/13 17:00

为贯彻落实国家消防救援局、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加强政府专职队伍建设工作部署要求,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实施意见》(辽政办〔2025〕3号)《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实施办法》(辽消〔2026〕45号)《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全面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朝政办〔2025〕5号)相关规定,朝阳市消防救援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男性,主要从事灭火救援和消防车辆驾驶工作,从事过消防救援工作或有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录用。


二、岗位需求及薪资待遇。本年度招录工作分三批次进行,现为第一批次,涵盖朝阳市消防救援局本级及所属10个辖区消防救援局(大队)。辖区分别为双塔区(含朝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城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北票市、凌源市、朝阳县(含柳城经济开发区)、建平县、喀左县,分为2个岗位共计284名,其中:灭火救援岗位221名、车辆驾驶岗位63名。其中市本级和三个开发区大队在直属站执勤,其余县区在属地乡镇街道站执勤。

(一)朝阳市消防救援局本级

1.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灭火救援员24名。

2.薪资待遇。自建立劳动关系1个月内(含试用期和入职培训时间),依法与政府专职消防员订立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2000元(含个人应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试用期3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任职定级,培训、试用期间享有试用期工资、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转正后每月工资2500元(含个人应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

(二)朝阳市双塔区消防救援局

1.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灭火救援员20名、车辆驾驶员7名,共计27人。

2.薪资待遇。自建立劳动关系1个月内(含试用期和入职培训时间),依法与政府专职消防员订立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灭火救援员2440元、车辆驾驶员2840元(含个人应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试用期3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任职定级,培训、试用期间享有试用期工资、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转正后灭火救援员每月工资3050元,车辆驾驶员每月工资3550元(含个人应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

(三)北票市消防救援局

1.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灭火救援员26名、车辆驾驶员8名,共计34人。

2.薪资待遇。自建立劳动关系1个月内(含试用期和入职培训时间),依法与政府专职消防员订立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灭火救援员2400元、车辆驾驶员2800元(含个人应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试用期3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任职定级,培训、试用期间享有试用期工资、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转正后灭火救援员每月工资3000元,车辆驾驶员每月工资3500元(含个人应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

(四)凌源市消防救援局

1.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灭火救援员38名、车辆驾驶员12名,共计50人。

2.薪资待遇。自建立劳动关系1个月内(含试用期和入职培训时间),依法与政府专职消防员订立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2320元(含个人应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试用期3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任职定级,培训、试用期间享有试用期工资、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转正后每月工资2900元(含个人应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

(五)朝阳县消防救援局

1.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灭火救援员45名、车辆驾驶员20名,共计65人。

2.薪资待遇。自建立劳动关系1个月内(含试用期和入职培训时间),依法与政府专职消防员订立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灭火救援员2080元、车辆驾驶员2800元(含个人应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试用期3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任职定级,培训、试用期间享有试用期工资、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转正后灭火救援员每月工资2600元,车辆驾驶员每月工资3500元(含个人应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

(六)建平县消防救援局

1.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灭火救援员15名、车辆驾驶员5名,共计20人。

2.薪资待遇。自建立劳动关系1个月内(含试用期和入职培训时间),依法与政府专职消防员订立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2000元(含个人应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试用期3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任职定级,培训、试用期间享有试用期工资、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转正后每月工资2500元(含个人应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

(七)喀左县消防救援局

1.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灭火救援员30名、车辆驾驶员6名,共计36人。

2.薪资待遇。自建立劳动关系1个月内(含试用期和入职培训时间),依法与政府专职消防员订立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灭火救援员2200元、车辆驾驶员2700元(含个人应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试用期1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任职定级,培训、试用期间享有试用期工资、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转正后灭火救援员每月工资2600元,车辆驾驶员每月工资3100元(含个人应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每年递增50元/月。

(八)朝阳柳城经济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1.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灭火救援员7名、车辆驾驶员1名,共计8人。

2.薪资待遇。自建立劳动关系1个月内(含试用期和入职培训时间),依法与政府专职消防员订立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灭火救援员2320元、车辆驾驶员2800元(含个人应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试用期3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任职定级,培训、试用期间享有试用期工资、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转正后灭火救援员每月工资2900元,车辆驾驶员每月工资3500元(含个人应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

(九)朝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1.招聘岗位及人数。招聘灭火救援员18名、车辆驾驶员2名,共计20人。

2.薪资待遇。自建立劳动关系1个月内(含试用期和入职培训时间),依法与政府专职消防员订立劳动合同。试用期工资灭火救援员2320元、车辆驾驶员2800元(含个人应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试用期3个月,期满经考核合格方可任职定级,培训、试用期间享有试用期工资、社会保障等合法权益。转正后灭火救援员每月工资2900元,车辆驾驶员每月工资3500元(含个人应缴纳部分的五险一金)。


三、招录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求真务实;

5.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团结同志,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7.个人综合素质过硬,志愿献身消防救援事业,现实表现良好,工作态度端正;

8.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肢体功能障碍,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

(二)岗位条件

1.灭火救援岗位

(1)男性,年龄在18至35周岁(1991年9月1日至2008年9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在同等条件下,大学本科毕业生、体育院校毕业生(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国家计算机等级二级证书、网络和软件运维、计算机专业或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优先聘用;持有CAAC证书、无人机操作熟练,可对无人机产品进行日常维修、维护、组装优先聘用。

2.车辆驾驶岗位

(1)男性,年龄在20至35周岁(1991年9月1日至2006年9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持有地方B2驾驶证,且驾驶准驾车型实际驾龄不得少于2年;

(2)具有2年以上灭火救援实战经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驾龄满2年且持准驾A1、A2驾驶证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在同等条件下,大学本科毕业生和具有专业技术特长人员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

(三)招录要求

1.所有应聘人员不受户籍限制,报名人员一经录用后应服从用人单位的整体工作安排。

2.下列人员不得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

(1)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或因违反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存在违法犯罪行为的;

(4)曾受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6)曾在本市从事专职消防工作的,非因违法违纪等情形被开除或者辞退,须满3年后方可重新应聘。


四、招录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4日—9月13日17时前。

2.报名方式:通过扫描二维码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只能选择一个单位进行报名,同时需扫描二维码打印并填写报名表和承诺书(见文章底部)。

报名人员现场复核时需提供以下个人证明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退役士兵证、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研究生需一并提供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各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原件扫描件;

(4)报考车辆驾驶岗位人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扫描件;

(5)优先人员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6)报名登记表、承诺书(附件2、3);

(7)个人近期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

(8)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身份证、退伍证、驾驶证、学历情况、工作证明等证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涉及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当事人责任。

待网上报名结束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考试环节。报名消防车驾驶员的还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对驾驶技能进行测试,具体科目为:倒桩移库、坡道定点停车及起步、侧方位停车、路面驾驶。

(三)体能测试

科目为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10米×4往返跑,单科满分100分,标准按照《朝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试行)》(附件1),体能测试总分为四个科目的平均分。

(四)体检和心理测试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费用由报名人员自理,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招聘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职业认知、应急处理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不合格,不予招录。

(六)政治审查

主要审查本人现实表现、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以及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政审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录。考察合格者,进入公示环节。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测试结束后,公示招录对象考核总成绩,在“朝阳消防”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签订合同

录用人员名单确定后,统一组织开展入职报到,由用人单位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朝阳市消防救援局统筹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拟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期间的现实表现、学习训练、身体心理等情况经朝阳市消防救援局综合考评后不适合担任所聘岗位的以及思想不稳定、有违纪行为以及身体、心理等原因不适合所聘岗位工作的予以淘汰。


五、工作时间

本次招聘的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驻队备勤制度,采取三班两运行模式,每月休息8-10天,重大节假日及重要安保任务时需要全员在岗执勤备战,任务结束后给予适当补休。


六、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参加公开招录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注意事项

1.此次招聘由朝阳市消防救援局组织,不委托任何代理机构或个人开展招聘工作,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收取任何报名考试费用。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请广大报名者切勿轻信网络媒介或个人发布的“交钱保过、不过退款”“内部有人保证录用”等虚假宣传信息。朝阳市消防救援局将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开展招录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于社会上非法冒用消防救援队伍名义,谎称能够内部操作的人员及单位,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在报名、考核、体检、政审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一切安全责任自负;

3.报名后,要保证预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因未及时关注发布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岗前培训期间无假期,集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任用岗位;

5.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

6.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7.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体检、心理测试、政治审查等,取消录用资格。


八、政策解释。本招聘信息由朝阳市消防救援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姚远、刘洋

咨询电话:0421-2635023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报名考生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线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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