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9人24个岗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内教发〔2021〕14号)、《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关于启动2026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5〕21号)等规定和盟委编办下达的2026年度公开招聘用编计划,现将2026年西乌珠穆沁旗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西乌珠穆沁旗8所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教师29名,其中:高中教师8名(语文2名、数学2名、英语1名、日语1名、历史1名、物理1名);初中教师9名(语文2名、数学5名、地理1名、物理1名);小学教师12名(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2名、体育1名、美术1名、心理健康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两类人员统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或服役满2年);部分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
(二)“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指先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学生身份再去参军入伍的人员。
(三)“高校毕业生”是指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4年度、2025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机构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2)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3)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