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高新工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内蒙古-乌海市-国企-2026-国央企正式-乌海市高新工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乌海市高新工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
乌海市高新工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
事业单位招考

招聘5人

报名时间
2026/7/31 09:00-2026/8/6 18:00

乌海市高新工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注册资本2.16亿元,是乌海市直属国有企业,围绕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主要从事园区要素保障及基础设施投融建运维、园区铁路运输及物流仓储服务、园区产业服务及项目投资合作等工作,助力我市产业转型,打造集投资、融资、运维于一体的特定功能类实体企业。集团公司设有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纪委、工会,内设行政和业务9个职能部门,下设供排水、公用设施运营、物流、控股4家独资公司,现有职工94人。根据企业经营发展需要,乌海市高新工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各所属独资公司通过公开招聘补充一批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个别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如下:

bd84a8039359666db91715fd69cb840.png

“高校毕业生”是指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其中:(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含2024年度、2025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机构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2)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二、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2008年7月31日(含)至1990年7月31日(不含)期间出生的;《岗位表》中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即1985年7月31日(不含)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的,即1980年7月31日(不含)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部分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相关工作经验”是指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岗位所需经历。

(三)202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202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取得时间截止至2026年7月底。

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6年7月31日(不含)之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9:00至8月6日18:00。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http://ks.nmgmsz.com/exam/3023,应聘人员注册成功后进行登录,进入报名环节。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上传照片和材料,并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应聘所需资料如下: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学历、学位证扫描件,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需上传相应证书材料扫描件;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学位专业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生需提供有效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确认后上传;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岗位相关工作经验的,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扫描件(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劳动(聘用)合同扫描件(需明确体现工作岗位信息);

(7)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在工作简历里填写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机构)。

5.《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6.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再点击提交,因应聘人员提供信息不全、错误等情况造成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公司不予负责。

7.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降低岗位招聘条件或相应减少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开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接到公司通知后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公司对改报岗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因改报不符合条件或放弃报名的应聘人员予以通知。调整后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乌海高新工投集团”官方公众号,下同)上公布。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9:00至8月8日18:00。

2.《岗位表》中涉及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公司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73-6999592。

3.根据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资格初审结束前重新提交报名,资格初审结束后不再接收报名。请在接到资格初审通过结果后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一般为3:1。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3.本次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通知同步在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5.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三者有其一即可)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考生对于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核。除上述情形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查分申请。

7.笔试成绩公告在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比例不满3:1的,按实际情况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以公司短信通知为准。资格复审通知同步在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纸质版《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4.参加线下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岗位相关工作经验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岗位、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需明确体现工作岗位信息)。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5)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6)应聘人员所具有的职称、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公司短信通知为准。面试通知同步在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三者有其一即可),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通过网上系统及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进行面试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

1.体检

体检须在三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公司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

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岗位,公司深入有关单位,采取座谈了解、考察公示、调阅考勤记录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该同志思想和工作情况。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公司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1.公示

公司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要求对拟聘用人员统一在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公司所属子公司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要求

1.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一般不再递补。

2.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司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4.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公司及时通知递补等相关事宜。因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本《方案》中所称“以上”、“以下”,除有特别标明外均含本级、本数。


四、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公司领导人员和组织人力部门工作人员在办理、讨论、决定人员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及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具有上述关系的人员不得在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企业从事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和纪检监察岗位工作,不得在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对于泄露考题、作弊等行为,取消其资格并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

设立举报电话0473-6999528,接受社会监督。


职位表.xls


内蒙古粉笔
内蒙古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