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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海关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呼和浩特海关2026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7人7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9/13 10:00-2026/9/17 17:00
缴费时间
2026/9/13 10:00-2026/9/18 24:00
准考证打印
2026/10/14 09:00-2026/10/17 08:30
笔试时间
2026/10/17 08:30-2026/10/17 12:0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呼和浩特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呼和浩特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人。招聘岗位详见《呼和浩特海关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称“《岗位表》”。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一般要求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9月13日(不含)至2008年9月13日(含)期间出生;

8.应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

此次招聘部分岗位招聘对象为“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6年应届国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

2.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落实工作单位(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机构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

3.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不将签订就业协议、缴纳社保作为限制性条件)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及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等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以上人员须为2026年9月13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

5.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且于2025年9月至报名前退役的高校毕业生士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近三年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岗位,同时也不得报考其近亲属在用人单位及其上级单位担任领导成员的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情形或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均将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与交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http://www.impta.com.cn)。报名时间为2026年9月13日10:00至9月17日17:00,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9月13日10:00至9月18日17:00,交费时间为2026年9月13日10:00至9月18日24:00。

交费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并于2026年9月19日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呼和浩特海关网站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2026年9月19日14:00至16:00由本人申请,可改报本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本次招聘笔试与202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时开考,请考生谨慎选择,慎重交费,切勿重复报考。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3个月以内拍摄,不得含有姓名、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不得身着带有特殊职业标识的制式服装,不得修图、美化、修饰,如因照片无法识别核验产生相关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2026年度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填写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单位(机构)。

6.《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结合课程表、成绩单等情况,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7.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8.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提示: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因报名后期过度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9.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报告其近亲属在全国海关系统内的从业情况。对于有近亲属在全国海关系统内从业的,应聘人员需在报名界面的“备注”栏内,完整、准确填写其近亲属的姓名、工作单位名称、职务职级、与应聘人员的亲属关系等信息。对于没有近亲属在全国海关系统内从业的,应聘人员需在报名界面的“备注”栏内填写“本人承诺没有近亲属在全国海关系统内工作”字样。

(二)资格初审与交费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呼和浩特海关负责。

2.《岗位表》中涉及的学历、专业等岗位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呼和浩特海关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通过人员,需要交纳报考费120元(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请在交费后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应聘。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交费人数之比)一般为1:3。

2.应聘人员交费成功后,须于2026年10月14日9:00至10月17日8:3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3.本次考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各150分,总分300分。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三大类。具体岗位的分类笔试测试方向详见《岗位表》。

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6版)为准,应聘人员可下载附件2。

4.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26年10月17日(星期六),与202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时开考。具体安排为:

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两个科目的考试。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

5.笔试地点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加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3位。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要求,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0.25分。

请应聘人员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未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因个人错填信息导致加分的,及时予以纠正并重新排序。

7.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呼和浩特海关研究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发布。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8.应聘人员对于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成绩公布后的5个工作日内申请成绩复核。除上述情形外,原则上不接受应聘人员查分申请。

9.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呼和浩特海关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五)面试

面试由呼和浩特海关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呼和浩特海关网站公布。面试公告发布后至面试工作开始前,因进入面试资格的人员放弃等情形形成的缺额,将安排递补,递补情况将在呼和浩特海关网站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

(六)计算考试总成绩、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1.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3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面试结束后,各考生可联系呼和浩特海关查询考试成绩。

2.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并列的,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呼和浩特海关网站公布。

(七)体检

体检由呼和浩特海关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呼和浩特海关组织实施。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个人征信等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公示

呼和浩特海关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呼和浩特海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公示期满后,呼和浩特海关所属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十一)其他要求

1.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设置、资格审查和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有关具体事项由呼和浩特海关负责解释。

2.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记入诚信档案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4.本次招聘报名网站为内蒙古人事考试网,请应聘人员不要通过其他网站以跳转方式进入报名系统,防止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

5.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6.应聘人员报名时需填写能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出现递补情形时及时联系。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因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7.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指定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呼和浩特海关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8.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提醒广大应聘人员要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咨询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6600198、6601168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1-6982956、6992559、6992468

咨询时间:2026年9月13日至9月17日(请于报名期间的工作时间拨打)

本公告由呼和浩特海关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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