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职业学院2026年“绿色通道”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内蒙古-通辽市-事业单位-教师-高校-2026-行政事业编-有编制-通辽职业学院

通辽职业学院2026年“绿色通道”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通辽职业学院2026年“绿色通道”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招聘10人1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8/20 -2027/8/19

为进一步优化学院师资队伍结构,强化专业建设内涵,全面提升教育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根据《通辽市本级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管理办法(试行)》(通组通字〔2026〕1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引进一批学历层次高、专业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博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采取公开引进的方式,引进10名博士研究生,具体引进计划详见《2026年通辽职业学院“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和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取得岗位相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报考岗位要求:一是国内博士研究生须学历学位俱全(不含专升本);二是留学归国博士研究生:博士阶段毕业院校须为2025年或2026年度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500名的高校(以QS、泰晤士高等教育、U.S.News、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其中之一为准);高等教育起始阶段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不含专升本)。三是国(境)外留学归国博士研究生:专业名称须与国内专业名称一致或相近,并根据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具体判定。

6.年龄条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3周岁以下,即1982年8月14日(不含)以后出生;兼具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即1977年8月14日(不含)以后出生。

7.报考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截至2027年7月31日(含);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博士研究生(不含2027年7月31日前的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引进)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应聘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通辽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辞职不足6个月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0日—2027年8月19日

2.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本次报名不收取费用。

3.报名时请将下列资料扫描转换成PDF格式制成压缩包发送至指定邮箱:tlzyxyrsc@126.com

(1)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完整清晰、如实准确填写《2026年通辽职业学院“绿色通道”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

(2)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各学历阶段(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尚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成绩单、录取通知书、就读证明等相关材料(中文翻译版)。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报考人员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4)从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4.资格审查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本人必须在《2026年通辽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上签字承诺,保证递交的相关材料与人事(学籍)档案内容相一致,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真实可信。如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无效证明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专业与《2026年通辽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表》专业不一致的,经2026年通辽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综合研判同意引进的,在通辽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二)组织人才类别预认定

组织拟引进人才登录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工作服务平台,申请人才类别认定,在人才类型里选择“有意向来内蒙古工作的”,进行预认定申报。通辽职业学院审核拟引进人才基本资料后予以即时认定。

(三)评估

本次引进遵循“成熟一批、评估一批”原则。通辽职业学院根据预认定结果组建专家评估组(3至7人),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评估,形成书面评估意见,据此确定引进人选。评估工作由通辽职业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四)体检

体检由通辽职业学院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通辽职业学院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学院将组建由两名及以上正式编制人员组成的考察组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政治倾向和政治素质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经通辽职业学院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结束后,将考察工作开展情况和拟引进人员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根据评估结果,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报市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公示确定聘用前,必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引进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并确定拟引进人选后,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经研究同意后,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在通辽职业学院官网、通辽党建网及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同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1.备案。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通辽职业学院按照有关规定,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办理聘用备案及入编等手续。

2.试用期。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3.服务期。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通辽职业学院与拟引进人才签订服务期为5年的协议,明确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工作目标及任务。

4.取消资格情形。资格审查贯穿引进人才的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未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5)聘用通知下发后一个月内,无特殊情况未报到或拒不办理聘用备案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录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7)拟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8)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及管理

(一)安置费:符合地方政策要求并签订服务协议者,可申领通辽市一次性税后安置费30万元。

(二)岗位薪酬:纳入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管理,入职后5年内享受校内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七级)岗位绩效待遇。

(三)人才公寓:本次引进人才在我市无自有住房的,可按程序申请租住人才公寓过渡性住房。

(四)科研启动经费:根据学科类别,提供5万-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支持教师开展科学研究、专业建设及人才培养工作。

(五)配偶安置:通过“绿色通道”刚性引进的一至六类人才的配偶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如在编在职且符合调动条件,可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调动;非在编在职需就业的,符合条件者可走人才引进渠道,或通过学校提供的辅助人员招聘解决。

(六)服务期限: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

(七)特殊政策:对高端特殊或符合急需紧缺岗位要求的人才,实行“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差异化、灵活性引进政策。对于成果突出、研究方向高度契合急需紧缺领域的人才,经综合评估后,可给予10万至30万的生活补贴。该补贴由通辽职业学院负责承担。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时,正确规范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评估、体检、考察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方案由通辽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0475-8888546

丛老师:15148769691

举报电话:18347783579

电话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职位表.xls
内蒙古粉笔
内蒙古粉笔微信号
认证官方微信号
其他分校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甘肃
广东
广西
贵州
海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湖北
湖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宁夏
青海
山东
上海
陕西
山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云南
浙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