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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公告

招聘91人73个岗位

查看职位表
报名时间
2026/10/29 09:00-2026/11/4 17:00
准考证打印
2026/11/13 09:00-2026/11/15 09:00
笔试时间
2026/11/15 09:00-2026/11/15 11:00

一、公司简介

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发行集团)前身是内蒙古新华书店,1947年成立于乌兰浩特。2006年,对全区新华书店和外文书店进行战略性重组,组建了新华发行集团。2021年在上交所成功上市,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国有文化产业“第一股”。

新华发行集团始终深耕于“教育服务、文化消费、现代物流”等业务,严格遵守国家出版发行法律法规,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坚持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弘扬正版、诚信经营,在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新华发行集团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双效”统一,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全民阅读公益活动品牌化、规模化、常态化,开展草原书屋送书下乡、北疆书展、“鸿雁悦读”、“阅旧知新图书共享”等文化惠民活动社会影响深远。在坚守主责主业的同时,以市场为导向,坚持改革创新,积极延伸产业链,拓展新零售、教育培训、文化产业运营及文创产品开发等产业项目。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人数为9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

2.本次招聘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5年10月29日之后出生,含30周岁),有2年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经验者(需上传正式证明材料)或研究生学历者(专业需符合岗位需求)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90年10月29日之后出生,含35周岁),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根据报考岗位不同设置不同要求,具体以《岗位计划表》载明信息为准。

3.具有良好的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需要。

4.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计划表》。

5.如岗位表中无特殊要求,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须在发布公告之日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在读的国(境)外留学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综合成绩计算、体检和考察、研究决定和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29日9:00—11月4日17:00。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网络拥堵。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蒙速招”网站(https://www.nmgmsz.com/)进入“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报名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计划表》中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实际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4.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填写真实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报名时须上传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扫描件(要求正反面在一页上)。

(2)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

(3)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近期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相关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或工作合同扫描件,报考人员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工作时间可累计计算。

(5)《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本人签字扫描件。

(6)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应聘人员近亲属在本企业及所属企业就业情况报告表》(附件3),由本人签字确认后按要求进行上传。

(7)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扫描件。

6.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核对所填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信息在资格初审完成后无法修改)。

7.报考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高等院校学习经历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8.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个人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考试或招聘资格。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考试招聘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10月29日9:00—11月5日15:00。按照本公告及《岗位计划表》上明确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审核。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应聘岗位,一经资格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

3.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须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确认时间:2026年11月8日9:00—11月9日17:00。未按规定时间确认参加笔试者视为放弃。

4.初审通过且确认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11月13日9:00—11月15日9:00。

(三)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报名网站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1.参加笔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时间:2026年11月15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呼和浩特市(具体地址见准考证)。

4.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5.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查询。

6.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笔试设定成绩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关注报名网站。

2.人员范围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根据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3.携带材料:《报名登记表》2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所有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须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正式证明材料(实习经历不作为正式工作经历)。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材料不齐全、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6.资格复审通过的报考人员,请自行关注报名网站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并在规定时间内打印《面试准考证》。

7.资格复审未通过的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的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8.报考人员务必在资格复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递补人员。报考人员因电话沟通不畅、信息发送不回复等原因影响正常递补工作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9.所有资格审核材料收取后不再退还。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自行关注报名网站相关公告。

2.报考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蒙汉兼通”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翻译水平加试,报考人员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缺考的,不再进行递补。通过蒙古语翻译水平加试后,报考“蒙汉兼通”岗位人员在面试环节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对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并设置面试成绩70分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5.计分办法:面试实行百分制,由面试考官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六)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七)体检及考察

1.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在指定的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招录体检相关规定执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体检合格者列为录用考察对象。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进行等额递补。体检时间、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报考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政审、无犯罪证明、个人征信报告、人事档案等),并配合后续背景调查等考察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考察未通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未通过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报考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研究决定和公示

1.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发布招聘信息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因拟聘人员公示期内不符合聘用要求的以及自愿放弃聘用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报考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开展后续相关程序。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录用单位与新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4.新录用人员在录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


四、近亲属回避管理

1.凡与企业内部员工存在近亲属关系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主动、如实填报近亲属关系信息。

2.凡与企业内部现职领导人员存在近亲属关系的报考人员,禁止报考该领导现任职的单位及其所属子、分公司。

3.报考人员未如实报告本人在企业内近亲属关系的,一经发现,对处于报名阶段的取消报考资格,对处于招聘阶段尚未录用的立即停止考试资格、取消录用,对已录用的立即予以解聘,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其他

1.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1次。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他人代办报名、考试等现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3.本次招聘考试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公告中未尽事宜及考试其他相关信息,以“蒙速招”网站发布公告及公告中提供的咨询电话答复为准,不以其他方式告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4.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1-66013426294235

监督电话:0471-3907656(此电话不接受咨询)

(注:咨询电话仅依据本公告内容进行解释,公告以外内容一概不予解答。由于报名期间电话咨询人员较多,有可能造成线路繁忙,报考人员如不能及时拨通电话,请务必耐心拨打或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以上咨询电话仅在工作时间开放,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5.本公告由内蒙古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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