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2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满足中心业务发展需要,提升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护理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选拔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临床护理人员。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护理人员10名(其中男性护理人员5名,女性护理人员5名)。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开州区精神卫生中心2025年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
4.具有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岗位要求
1.年龄计算。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30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周岁,即在1989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工作经历要求及计算。考生须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护理工作满1年;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如考生连续工作时间为2024年11月至2025年10月,则视为工作经历满一年,以此类推。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3.专业资格条件
(1)护理1:限男性,护理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取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