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进一步加强云安镇村干部队伍建设,为村“两委”班子储备后备力量,结合基层组织建设实际,经云安镇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优秀人才,选聘为在村任职本土人才。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考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在村任职本土人才1名,详见《云安镇公开招聘在村任职本土人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在云阳县或长期(1年以上)居住在云阳县的常住人口;
2.对党忠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坚定,大局观念强,热爱农村工作,诚实守信,遵规守纪,能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组织管理能力,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
5.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WORD、EXCEL、PPT);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8.符合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优先条件
在满足上述报考条件的基础上,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优先报考: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退役军人;贫困大学生;受过县级以上奖励或表彰的人员;有过村(社区)工作经历或返乡创业人员。
(三)其他要求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现役军人、在读学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法律规定的不得选用其他情形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