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非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简章-重庆-重庆市-教师-高校-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非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简章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非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简章

招聘20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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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10/12 -2026/12/31

一、单位简介

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是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教育部备案,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是重庆市文明单位、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重庆市“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学校有箭滩河校区、云篆山校区、北碚校区三个校区,现有学生15000余人,教职工700余人,其中博士后3人,博士(在读博士)50余人,高级职称180余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比达73%以上,“双师型”教师占比达79%,有全国技术能手、重庆市先进工作者、重庆市教书育人楷模、重庆市最美教师、重庆市优秀教育工作者、重庆市技术能手、重庆市会计领军人才等30余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非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2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非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80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其中,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境)外高校毕业人员学历学位认证最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交。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为准或参考学信网学历学籍证明中载明的专业名称;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参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专业名称。专业按照简章附件2发布的《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审查,综合使用附件2中明确的有关细则。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或因学历层次不同致使专业类别划分不同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用人部门结合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5周岁以下,均含45周岁。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学校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面谈)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一)报名

报考人员通过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官网(网址:https://rl.cqyu.edu.cn/n/s/2f256a34)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报考材料清单》(附件3)上传材料。报名通道开放时间从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至2026年12月31日截止。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学校用人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

(三)资格复审

用人部门资格初审通过后,由学校人事处通知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附件4)要求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核者,取消面试资格。


六、考核

学校根据报名人员情况适时组织考核。本次考核包括心理测试和面试,不作开考比例限制。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参加考核。

(一)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心理健康等综合情况。成绩不纳入总成绩,但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参考。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由学校用人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团队意识、职业素养、仪表仪态、科研能力等内容进行综合考量。分值100分。

面试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23〕7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组织。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综合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综合面试成绩×100%;

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及考察在面试后开展。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按1:1等额确定。若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专业试讲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学历层次等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综合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进入后续环节人选。体检合格者,由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政审考察。因考生在体检、考察中自动放弃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学校研究决定。确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则确定递补人选。


八、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hro.cqyu.edu.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栏公示。


九、聘用及待遇

本次所招聘的岗位均为非事业编制岗位,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学校规定完善非编录用手续,薪资待遇面谈。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间(含试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严重违反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规章制度、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安排的其它工作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学校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1.本公告由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公告中的联系方式咨询。

2.招聘咨询电话:023-86990673曹老师

3.学校人事处网站:https://hro.cqyu.edu.cn/

附件:1.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考核招聘非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

3.报考材料清单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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