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凤凰小学校招聘公告-重庆-重庆市-教师-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劳务派遣-体制内直签非编-重庆市璧山区凤凰小学校

重庆市璧山区凤凰小学校招聘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凤凰小学校招聘公告

招聘4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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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27 -2026/8/28 17:00

为满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璧山区凤凰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一批临聘非编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璧山区凤凰小学位于璧南河畔、状元桥边,2017年投用,以“童创教育”为理念,致力培养“团结向上、求真求实”的凤凰少年。学校占地4万余平方米,可容纳四千余名学生,拥有图书馆、创客空间、体艺馆等一流设施。智慧校园实现班级管理和家校互联,常态录播与课堂诊断助力精准教学。构建“创新、创意、创生”童创课程体系,推行“乐学模式”。获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校、央馆人工智能试点校、重庆市智慧校园及绿色学校示范校,艺术活动与教师赛课屡获佳绩。学校以奋进姿态,为每个孩子提供最适合的教育。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临聘非编语文教师3名(能胜任班主任工作),临聘非编英语教师1名(只聘任1学期)。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师德高尚,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无师德失范记录;

3.身体健康,符合事业单位聘用体检标准,无传染疾病;

4.具有国家规定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被单位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年龄要求

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报考人员年龄需35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教学能力突出、专业成果优异的特别优秀人员,经学校人事工作小组集体研究认定后,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学历及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本次招聘相关专业。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登记专业为准,学位证书作为辅助参考依据。所有学历证书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的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教学能力突出、专业成果优异的特别优秀人员,经学校人事工作小组集体研究认定后,学历及专业要求可适当放宽。

(四)特别说明

1.本公告涉及的各类时间节点,无特殊注明的,均以本公告发布时间为准;

2.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书,须在资格复审现场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证人员需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有效合格证明,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考核资格;

3.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限、要求提交报名及资格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信息不实的,直接取消本次报名、考核及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需能够独立胜任小学教育日常教学、班级管理、家校沟通等相关工作,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职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同等条件下,一线教育工作效果优异、经验丰富者优先聘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提交报考申请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8月28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线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个人简介((须包含本人联系电话、近期证件照片)、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获奖证书等全部报名材料扫描件整理为单个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450395088@qq.com,文件命名统一为【姓名+语文/英语教师应聘】,等待学校资格初审。

(二)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考生报名材料及岗位要求开展资格初审,8月29日将会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报考人员,初审合格人员进入后续招聘环节。初审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需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携带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本次招聘考核;复审不合格、主动放弃考核的人员,直接取消考核资格。因考生预留联系方式有误、关机、无人接听等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初审通过不代表最终资格合格,凡在报名、考核、体检、公示、聘用任一环节查实考生存在虚报、瞒报、漏报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进入有关招聘环节资格乃至聘用后被清退等后果。


六、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包括笔试和模拟上课,报考人员应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核。未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的,视为放弃考核资格。

1.笔试

报考人员需要根据自己所报学科内容,按照学校指定的内容写一份教案设计,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材解读能力,教学逻辑性和学生主体观。笔试结束后学校将按3:1的比例选出报考人员进入模拟上课,未接到电话通知则笔试未通过。

2.模拟上课

报考人员笔试通过后,接通知根据自己所报学科内容,按照学校指定的内容进行模拟上课,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思路等综合情况。

模拟上课后第二天电话通知录取结果,若未接到学校电话通知则未被录取。


七、体检

考生需自行前往县级及以上具备资质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完成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费用,并按学校规定时限提交有效体检报告。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的,自动退出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体检产生的岗位缺额,学校可根据岗位紧缺实际情况研究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由学校人事部门按照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照本公告前述并列排序规则执行。


八、拟聘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含考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核总成绩、岗位匹配情况等法定公示事项。公示期间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公示结束、正式聘用前,若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或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入职产生岗位缺额的,学校可根据岗位空缺情况,按本次招聘考核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成绩并列的,按照本公告前述排序规则执行。


九、聘用及待遇

1.用工形式:本次招聘为非编岗位,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与第三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完善全部用工手续,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2.薪酬待遇:相关待遇按有关临聘要求执行。

3.试用期管理:聘用人员按规定设立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4.解约约定:试用期及正式聘用期间,若查实考生隐瞒个人信息、弄虚作假,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学校出示相关依据后,可随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5.服务期:本次招聘人员语文学科服务期为1学年,英语学科服务期是1学期。服务期内,受聘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违约离职,违者按照聘用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公开、规范透明,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严禁招聘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肃追责问责。

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核查,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采取其他手段影响审核结果的,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表彰奖励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考生涉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十一、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重庆市璧山区凤凰小学校负责解释。

2.考生务必保持预留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错过考核、体检、公示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咨询方式:请于工作日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5923156565

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13637708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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