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2人25个岗位
一、单位简介
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由重庆市人民政府举办,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与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共建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自1953年建校至今已有70余年的悠久历史。学校在“十五五”期间确立了“升电力大学、办海外学院、建‘双碳’名校、谱双高新篇”的战略发展目标。
学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优秀单位、全国首批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重庆市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优秀单位、重庆市示范性高职院校、重庆市优质高职院校、重庆电力职教集团理事长单位、全国电力教指委办事机构(教学质量评价办公室)及供用电专委会主任单位、教育部首批“1+X证书制度”试点院校、教育部第二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牵头单位、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立项单位。学校有九龙坡和潼南2个校区,占地面积共1466亩,学校设有电力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动力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人文素质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教学研究部)、培训与创新创业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体育工作部等10个教学院部,开设有34个专业,涵盖能源动力与材料、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资源环境与安全、财经商贸、旅游等专业大类。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批次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员工52名,其中专任教师A岗39名、专任教师B岗11名、行政管理人员2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第四批合同制岗位招聘一览表》(附件1)。
其中,专任教师B岗实行“专项挂职”培养机制,入职后需到学校行政管理部门挂职3年,挂职期间承担“行政工作+教育教学任务”双重职责,挂职期满后根据考核结果择优留任行政岗位或返回教学岗位。
四、招聘基本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