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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人民法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奉节县人民法院2026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招聘1人1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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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4 -2026/8/6 18:00

为满足审执工作需要,结合本院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聘用制书记员1名,性别不限。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4.截至2026年8月31日,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优先招聘情形

具有烈士及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等优先招聘情形的,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录用。

(三)不予招聘情形

有刑事犯罪、司法或行政拘留记录的,因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有吸毒史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有其他不宜招聘情形的,不予招聘录用。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考人员于即日起至2026年8月6日(周四)18时止,通过网络报名的方式,将《奉节县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下载)等相关资料扫描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wz937176572@163.com。(要求:①格式:pdf、jpg或png;②命名:“姓名+材料名称”;③统一放在一个文件夹中并以压缩包格式发送;④文件夹及邮箱名称为:姓名+聘用制书记员报名材料。)

2.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承诺诚信报考,如实全面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于2026年8月10日(周一)9:00—10:30,持报名材料纸质件到奉节县人民法院一楼诉讼服务大厅4号窗台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具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取消其资格。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及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笔试成绩合格人员进入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人员请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自备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本院公众号公布。

(三)专业能力测试

专业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采取听打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专业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人员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于测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本院公众号公布。

(四)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及仪容仪表、综合素质等,满分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从笔试成绩和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两者成绩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员的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优先条件的人员优先进入面试;并列人员中具有优先条件者为多人,或者均不具有优先条件的,同等条件者中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参加面试人员请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本院公众号公布。

(五)体检

面试工作结束后,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优先条件者予以优先,同等条件者依次以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要进行毛发毒品检测。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考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的,可按上述规则开展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与招聘法院签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首次签订合同固定期限为7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书记员;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与其岗位等级相应的工资待遇,实行绩效优先、多劳多得、奖勤罚懒。


五、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成绩在招聘工作结束后12个月内有效,其间本院书记员岗位出现空缺,根据工作需要补充聘用的,可从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同一规则依次递补。

本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奉节县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3-81760834向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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