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重庆-重庆市-派遣/临时/购买服务等-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简章

招聘7人2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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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10 09:00-2026/8/13 16:00

根据《重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渝就发〔2023〕22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采取公开报名、面试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7人(其中基层公共服务岗3人),工作地点在东溪镇人民政府、村(居)。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属于编制内人员,聘用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聘用条件

1.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基层公共服务岗安置对象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同时符合青年留渝来渝和就业困难人员类别要求,即:(1)当年应届毕业生需登记失业后再进行安置;(2)35岁以下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类别(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退役军人;登记失业的残疾人;登记失业的脱贫人口、防返贫监测对象;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退捕渔民;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且未在我市参加过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熟练操作打卡等软件,服从安排。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单位就业的人员;

2.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综合服务专干、综合治理专干等在岗专(兼)职工作人员;

3.已由财政或其他部门通过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列支薪酬的工作人员;

4.个体工商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负责人(如经营者、法人代表人)、投资人(股东)、主要管理人员(如董事、监事、经理)等创业或已就业人员;

5.失信被执行人。


四、报名及聘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8月13日(9:00—11:00,14:00—16:00)。

2.报名地点:东溪镇便民服务中心(就业服务窗口)。

3.报名方式:本人到现场报名。

4.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报名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主页、增减页及本人页),两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填写《东溪镇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见附件)。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后符合招聘条件的通过电话通知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等以通知为准。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三)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报名者自愿放弃等情况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由东溪镇人民政府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及待遇

本次公益性岗位招用的人员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不低于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按规定为其交纳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39号)文件精神,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其他

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重庆市綦江区东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3-4875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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