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两江新区中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重庆-重庆市-医疗-2026-体制内直签非编-劳务派遣-重庆市两江新区中医院

重庆市两江新区中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重庆市两江新区中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

招聘103人37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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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13 -2026/8/18

为保障新院区顺利搬迁及开诊运营,加强人才队伍储备与建设,经区卫生健康委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名额

工作人员103名,详见附件《重庆市两江新区中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非编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第二批)》。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医院录用体检标准;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资格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资格条件

1.毕业(学位)证书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2026届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录用资格。

2.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资格条件报考。2026届应届毕业生及社会规培人员报考的,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资格条件明确的职业(执业)资格证及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录用资格。

3.工作证明

本次招聘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具体根据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及参保证明认定。

(三)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均包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学历,均含本科学历,以此类推。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核、能力测试、公示、体检、录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8日止。

特别说明: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未招满名额顺延至下一批次招聘。人才引进岗位长期接受报名(详见附件),招满即止。报考人员每人仅限报考同一批次的一个岗位,报名结束后医院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报名审核及能力测试。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诚信承诺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招聘条件,满足相应条件才能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网上报名。考生通过重庆两江新区社会化人员招聘报名系统(https://zpbm.cqljzp.com:50081/)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且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信息提交前请认真核对报考岗位、报名信息及附件,提交报名后将不能修改,如因考生报名信息错误或附件上传不齐全导致的审核不通过由考生自行负责。

(3)报名所需上传附件。

①身份证(正反面);

②学历学位证书(2026届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③执业证、资格证、规培证等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④招聘条件要求具有相应工作经历的,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即劳动合同和参保证明,劳动合同遗失的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已离职者还需提供离职证明材料;

⑤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附件(详见附件)。

以上所有电子材料须为高清照片格式,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予受理报名。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经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由重庆两江新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短信予以通知;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二)能力测试。

能力测试分为笔试、面试、试岗三个环节。副高以上职称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注明为“人才引进”的岗位,不参加以下能力测试,采用医院人才引进程序择优录用,随报随审,招满即止。报名非人才引进岗位但符合医院人才引进条件的,可参照人才引进程序执行。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医师、技师、药师类岗位为医疗类相关专业知识,护理岗位为护理相关专业知识,其余岗位为岗位相关知识,分值为100分。

2.面试。

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实际比例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有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在面试开始前2个工作日以上,可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之后放弃的不再递补。面试主要对报考人员的业务能力、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分值为100分。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实施笔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仅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所有成绩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笔试面试阶段同时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是否进行短期试岗的重要依据。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结合心理测试结果,按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进入试岗环节。

3.试岗。

试岗时间为5天。试岗期满后,根据试岗期间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若有报考人员放弃试岗资格的,则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试岗。

试岗前,试岗人员需提交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证明材料至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准备一份复印件交至人事科留存备案。期间对应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和信用情况审核,若应聘人员为失信人员或存在违法违纪情况的,不予录用。

(三)公示

能力测试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在医院公示栏公示3天。

(四)体检

根据岗位实际要求,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五)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根据岗位性质及用工形式,分别签订相应合同:

1.医院直聘岗位:与医院直接签订劳动合同;

2.劳务派遣岗位:与第三方(重庆两江新区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派遣公司派遣至医院相应岗位工作。试用期及派遣期间的管理、考核按医院与派遣公司相关协议及规定执行。

非编人员按规定统一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回避制度和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本次招聘以本公告为准,未尽事宜,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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