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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医院2026年8月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简章

渝北医院2026年8月招聘编外聘用人员简章

招聘5人5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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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2026/8/19 08:00-2026/8/20 17:30
缴费时间
2026/08/20 23:59前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我院实际,经两江新区卫生健康委审批,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5人,具体招聘名额、岗位要求等详见《重庆市渝北人民医院2026年上半年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5.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岗位一览表》);

6.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18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1991年8月1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7.考生须在报名时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条件(如:资格证、执医证、规培证、进修证、工作经历证明等);

8.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相应的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根据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等凭据认定。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1.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2024年版)》(附件2)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2.《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供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专业学科出具相应方向证明和毕业成绩单(成绩单须有相应方向的学科成绩记录)。若毕业证书已明确体现有方向,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3.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特别说明

1.本简章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起算。

2.本简章要求的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证明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应在报名时取得。

3.按照《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目前已取得规培证的,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技能操作、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9日至2026年8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重庆市渝北人民医院5号楼四楼综合教室(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中央公园北路23号)。

2.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竞争。报考者根据报考岗位及要求,提前下载并填写《重庆市渝北人民医院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3),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资格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和其他报考所需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招聘条件要求具有相应工作经历的,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聘用合同或者参保证明,已离职者还需提供解聘合同。

如需委托他人报名,上述所需资料不变,同时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确认参考

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26年8月20日23:59前缴费确认参考(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费。

4.开考比例

各环节考试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一般不低于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单位根据岗位紧缺情况确定是否开考。

(1)笔试: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岗位,直接进入技能操作考试和面试环节。

(2)技能操作、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3:1的比例依次确定技能操作、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技能操作、面试环节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二)考试考核

1.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专技岗位考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理论知识,行政后勤岗位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2.技能操作

(1)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方式:采取专业操作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3.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及公示

参加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未参加考笔试的岗位: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分值均采取百分制,考试总成绩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渝北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重庆菲斯克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予以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学历、职称高者及工作经历时间长者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及标准,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五)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本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选考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按前述体检人选确定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六)拟聘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渝北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重庆菲斯克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岗位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七)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医院推荐其与派遣公司(重庆菲斯克人力资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并按医院规定执行相关工资待遇。

2.考生原则上应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报到上岗。如未按医院及派遣公司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办理入职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科室讨论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用工;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并退回派遣公司。

11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是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回避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招聘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本简章未尽事宜,由重庆市渝北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负责解释。

医院人力资源管理科联系电话:023-61800346;

医院纪委联系电话:023-6180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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