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为补充象山县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根据《象山县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象国资发〔2017〕40号)和《象山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指导意见(修订)》(象国资发〔2020〕52号)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
三、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2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象山县南部商务楼1号楼404室(天安路999号),咨询电话:0574-89387464,薛老师。
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报名表(详见附件2)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与本人页)、毕业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应聘者亲笔签名的应聘人员近亲回避承诺书(详见附件3)。应聘者若为县属国企职工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3张。
原则上只接受现场报名。如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代报名人须持考生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4)、被委托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若相关资料存疑的,本公司有权取消代报名资格。
此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取消该招聘岗位,并于工招找上公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聘用单位有《《象山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指导意见(修订)》(象国资发〔2020〕52号)第二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二)领取准考证
领取时间:2025年12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领取地点:象山县南部商务楼1号楼404办公室。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