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平阳县横阳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系经平阳县委、县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3.5亿元,总部位于昆阳镇体育馆路153号。目前主要负责市政道路及配套基础设施、交通工程、安置房、老旧小区改造、未来社区、新能源停车场及充电桩建设等工程建设以及道路绿化养管护等。下一步公司将重心放在市政运营、公共服务上,致力于提高居民生活品质,打造公共服务标杆,深度介入市政运营、公共服务的主要环节,如老旧小区智慧供水、供热、供气、新能源、数字化智慧城市一张网建设、新型城镇园林绿化管理等内容上,积极向复合型国有企业转型,努力实现公益类业务与市场类业务并存,在承担社会责任的同时获取发展的新空间。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县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政办〔2023〕11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高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报考对象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国有企业员工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与应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疾病史。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被问责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平阳县县属国有企业正式在编职工、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