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若干人1个岗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本硕衔接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24〕27号)精神、《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3〕194号)要求,现就我县“复硕培养试点”毕业生、国家公费师范生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对象为宁海县户籍或宁海县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的2026届“复硕培养试点”毕业生、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工作勤奋,事业心强。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6.年龄18至38周岁(1986年12月10日至2007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
7.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8.报考者符合所签订的《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浙江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协议书》的相关规定。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3.未按《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浙江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协议书》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关证件的。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基本程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