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个岗位
为夯实我区城市社区基层治理和服务队伍建设基础,进一步提高城市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党建统领网格智治推进基层治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指导意见》(浙委发〔2022〕20号)、《舟山市普陀区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招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舟普民基〔2022〕9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普陀区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普陀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10名,其中沈家门街道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4名,东港街道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6名,具体详见《2025年普陀区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二、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公告公示):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229295725/index.html
(二)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
http://www.putuo.gov.cn/col/col1229698915/index.html
(三)“普陀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
其中,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首页公告公示为发布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热爱基层工作,能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有志于服务社区建设;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面向社会招考的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面向退役军人定向招考的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大专及以上;
(五)要求“舟山户籍”的,以2025年12月15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其中面向退役军人定向招考的要求为舟山市普陀区户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