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6人10个岗位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促进事业人员有序流动,根据《关于严格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通知》(台人社发〔2021〕1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意见》(黄人社〔2020〕1号)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下半年黄岩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具体选聘单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5年下半年黄岩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二、选聘对象和范围
台州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选聘范围和对象详见《岗位一览表》。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其中乡镇街道新录(聘)用的人员,应在乡镇街道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报考其他乡镇街道的应在乡镇街道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区级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人员,应在同一单位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应符合协议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对最低服务年限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3.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4.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
5.具备拟选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尚无结论的。
2.尚处于党纪处分或政务处分影响期的。
3.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三龄两历一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在重大疑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