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54人45个岗位
为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规定,经县有关部门核准,结合嘉善县教育系统的实际,现就我县教育系统赴高校招聘优秀教师(第二批)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和岗位
1.事业编制
本次共招聘2026年事业编制教师51人:普通高中36人,综合高中4人,初中11人(具体学校和岗位见附件1)。
2.报备员额
本次嘉善技师学院招聘2026年报备员额教师3人:文化理论课教师3人(具体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等要求。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海外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定证书,认定证书上学历(学位)取得时间须为2024年或2025年,国(境)外所学专业参照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详细类目);
4.年龄在38周岁以下(即1987年12月27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处分期限(影响期限)的人员;
(3)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
(5)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