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5人4个岗位
平阳县兴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平阳县财政局出资成立的县属国有企业,业务涵盖了控股公司服务、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农村民间工艺及制品、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资源的开发经营、游览景区管理、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文化场馆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酒店管理、集贸市场管理服务、养老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因工作需要,集团下属平阳县兴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阳县兴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平阳县兴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制用工15名。现就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备与应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技能、工作资历条件,专业设置参照《2025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疾病史。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务处分、被问责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平阳县县属国企正式在编职工、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网络报名
应聘人员须携带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及户主页)、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资历资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单寸免冠照片2张等报名材料现场报名或将所有材料扫描件提交至邮箱pyzsrcfz@163.com(报名表需本人亲笔签名后扫描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