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45人4个岗位
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若干名,现公告如下:
01招聘概况(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灭火救援员23人、通信员4人、接警调度员2人、消防车驾驶员16人,共45人。(具体详见附件)
(二)工作地点
台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所辖各消防救援站。
(三)工作时间
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制,每月8天轮休,全年96天(根据岗位实际和个人情况确定周休、月休、季休)。
(四)合同签订
首次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期满根据双方意愿可续签。
02应聘条件(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体、心理健康,热爱消防事业且无违法犯罪记录,年龄通常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其中,灭火救援员(接警员)岗位年龄应在18周岁至30岁之间;驾驶、专业技术等特殊岗位原则上可放宽至45周岁;其他特殊专业人才经支队审批适当放宽年龄;
2.身心健康,参照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
3.队员通常具备高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中西部偏远地区可视情放宽为初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
4.应聘驾驶等岗位应具备相应岗位的资格证书。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以及有灭火救援经历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其从业(服现役)时间可计入定级时间。
(二)岗位条件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岗位条件:1.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消防车驾驶员需持有B2或A1、A2驾驶证,无不良驾驶记录。2.消防通信员、接警调度员岗位。熟练操作电脑,掌握常用办公软件,能用普通话或本地方言流畅沟通。(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管理规定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或被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
(四)有以下专长的优先考虑
1.有游泳、篮球、足球、羽毛球和乒乓球等体育专长的,持有救生员证、冲锋舟艇驾驶资格证书的。2.持有厨师相关证件,掌握中餐烹调、面点制作的。3.持有无人机操作、美工设计、视频剪辑、摄影及摄像等相关证书,并有以上相关实际工作经验的。4.掌握水电、汽车维修等专长技能的,并有相关实际工作经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