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90人87个岗位
因学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现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7名、事业编制报备员额教师3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01
报名时间和地点
1.网上预报名。
预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月9日16∶00。
2.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年1月10日(周六)8∶30-14∶00。
地点:海宁市硖石小学(浙江省海宁市硖石街道塘南东路736号)。
02
考试时间和地点
1.音乐、体育岗位技能测试。
音乐技能测试特长展示项需自备乐器(钢琴除外)。
时间:2026年1月11日(周日)8∶30起。
地点:海宁市海昌初级中学。
2.笔试。
时间:2026年1月11日(周日)15∶00起。
地点:海宁市海昌初级中学。
3.面试。
时间:2026年1月17日(周六)。
地点:海宁市海昌初级中学。
03
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详见《海宁市教育系统2026年1月公开招聘教师计划》(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
04
招聘范围
1.普通高校2026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期间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留学人员,同时具备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
2.普通高校2026届本科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详见附件4)。
(2)6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师教育学院师范类毕业生。
(3)获得浙江省及以上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毕业生。
(4)大学期间前三个学年每学年综合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20%或大学前三个学年累计综合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20%的毕业生。
(5)大学期间获得2次及以上校级学年三等及以上奖学金的毕业生;或大学期间获得过1次及以上校级学年三等及以上奖学金的师范类毕业生;或大学期间获得过1次及以上校级学年三等及以上奖学金的海宁户籍(含海宁生源)毕业生。
05
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强。
2.年龄为18-38周岁(1987年1月11日至2008年1月10日期间出生)。
3.户籍要求:户籍不限。
4.学历学位要求: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体要求详见《计划》(附件1)。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