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茅山分院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单位 |
招聘 岗位 |
招聘指标 |
学历 要求 |
招聘 范围 |
所学专 业要求 |
其他 要求 |
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茅山分院 |
检验科 |
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6日及以后出生) |
医学检验(技术) |
三、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6日-2026年1月16日(工作日)。
2.报名地点:宁波市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茅山分院一号楼三楼综合办公室306室(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姜茅路1121号)。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鄞州区编外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1)填写完整,加贴一寸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凭国外学籍证明),现场提交。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联系方式:李老师0574-56101531(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二)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面谈形式。面谈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按照招聘指标等额择优确定体检对象,具体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及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