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0人1个岗位
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详见《温岭市公安局看护专职女辅警招聘计划表》。

•招聘要求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4.年满十八周岁并且一般在三十五周岁以下;
5.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7.下列人员应聘辅警的,其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并可以优先录取: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的军人、民警、辅警的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以及见义勇为人员。
(二)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1.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3.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招聘程序
遵循公平、竞争原则,采用笔试、体(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等方法确定招聘对象,择优录取。
(一)线下报名
报名时间:1月6日—1月9日
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报名地点:温岭市公安局前幢409室
咨询电话:0576-86106869
报考须知: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双面复印)、户口本复印件(户主及本人页)和学历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一寸照一张,退役士兵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复印件。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
(三)体能测试
体能测试项目为纵跳摸高及10米*4往返跑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相应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对象。
(五)体检、政治考察、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等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入围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以及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