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人2个岗位
为满足象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练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2026年象山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共计划招聘事业编制教练员2名,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聘用单位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6.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的基本条件和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并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18至38周岁(1987年1月21日至2008年1月21日期间出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且须在2026年1月2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