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1人1个岗位
因工作需要,瓯海区委政法委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下列情形不得报考:(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本款所述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未婚兄弟姐妹以及长期一起生活的其他亲属。
二、具体岗位和要求
| 招聘岗位 |
人数 |
专业 |
招聘对象和范围 |
其他要求 |
| 瓯海区委政法委 辅助岗位 |
1 |
不限 |
瓯海区户籍,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0周岁及以下 |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
三、招聘流程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1日-28日(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瓯海区行政服务中心8号楼5楼505室。
3.报名材料:《瓯海区委政法委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2)、1寸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咨询电话:0577-85397301。
(2)面试
报名审核通过后组织面试,择优录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体检、考察(政审)。面试时间和地址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